▲今年4月,瑞士聯邦主席帕姆蘭(左)訪問布魯塞爾,與歐委會主席馮德萊恩一同出席新聞發佈會。|法新社
26日,瑞士決定終止與歐盟進行的、長達7年的雙邊框架協議談判。瑞士聯邦政府在公報中總結稱,雙方在協議的關鍵問題上仍存在“實質性分歧”,因此不符合簽署條件。
但瑞士政府表示,雙方可以繼續沿用過去簽訂的上百個雙邊協議。
歐盟委員會當天發表聲明,對瑞方的決定“表示遺憾”。聲明稱,沒有這項框架協議,雙方關係不可能實現現代化,過去簽訂的雙邊協議將“不可避免地老化”。聲明還稱,如果沒有此項全面框架協議,將不會和瑞士簽訂新的協議,也不會對現有的協議進行更新。
《歐盟與瑞士框架協議》草案旨在確保瑞士進入歐盟單一市場的公平性。據“政客”網站報道,瑞士一直對歐盟“平等、自由、公平的市場準入”感興趣,但在人員自由流動、公平的競爭環境和國家援助三方面難以妥協。
在人員自由流動方面,瑞士拒絕加入歐盟的《公民權利指令》。該指令賦予歐洲經濟區公民(包括歐盟27個成員國、冰島、挪威、列支敦士登的公民)自由流動和居住的權利,瑞士不受該指令約束,而是單獨與歐盟簽訂了關於人員流動的雙邊協議。瑞士認為加入《公民權利指令》可能導致“更高的社會保障成本”。
關於公平競爭環境,歐盟希望瑞士採用歐盟的相關立法,賦予歐盟法院裁決爭端的權力,以維持單一市場內部的平等。
瑞士的右翼政府則希望保護瑞士公民的較高工資水平、限制歐盟公民使用瑞士福利系統、以及對部分行業保留國家援助。瑞士政府認為,如果歐盟在這些領域沒有讓步,該協議很可能在全民公投中被否決。
歐盟和瑞士是政治和經濟上的緊密夥伴。據歐委會的數據顯示,歐盟是瑞士最大的貿易伙伴。同時,瑞士是歐盟第四大貿易伙伴,僅次於中國、美國和英國。
瑞士和歐盟關於全面框架協議的談判始於2014年,完整的《歐盟與瑞士框架協議》草案於2018年11月達成,雙方就草案進行了多輪談判。今年4月瑞士聯邦主席帕姆蘭還曾訪問布魯塞爾,與歐委會主席馮德萊恩對談判進行政治層面的評估。
談判破裂意味着瑞士和歐盟繼續延用過去的自由貿易協定。瑞士和歐盟於1972年簽署了一份涵蓋運輸貿易到醫療器械的自由貿易協議,1992年簽署了另一份有關人員流動、農業、民航等領域的自由貿易協議。總共有120多個協議支配着瑞士和歐盟的合作伙伴關係。但它們都不能像全面框架協議那樣,讓瑞士進入歐盟單一市場並確保公平的競爭環境。
作者:吳姝
編輯:孫華
責任編輯:宋琤
*文匯獨家稿件,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