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任丘法院半天時間成功騰空兩處房屋

由 豆更生 發佈於 綜合

近日,任丘法院執行一隊左佔久隊長帶領全隊幹警6名,出動警車2輛,執法記錄儀2台,在公證處2名工作人員的見證下,僅用半天時間成功騰空房屋兩處,涉及案件2件,涉案標的52.1709餘萬元、交付房屋一處。

破門騰空彰顯法律威懾

邊某與於、李、張三人因民間借貸糾紛訴至任丘法院。經審理,依法判令於、李、張三人償還邊某借款本金561400元及利息。左佔久隊長接收案件後,依法向於、李、張三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限制消費令,對三被執行人銀行存款、土地使用權登記、房產所用登記、工商登記、車輛登記進行了查詢。查明張某名下有存款59000元,隨即凍結、扣劃,扣除執行費8014元,發放給申請人50986元。被執行人李某名下有房產,繼而查封。三被執行人暫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因李某下落不明,名下房產無人居住,至使無法騰退,不能進入評估拍賣流程。後李某出現,向法院表明償還借款意願並主張不要處理涉案房屋。表明態度的李某卻再次失蹤,法院依法強制破門騰空涉案房屋,案件順利進入評估、拍賣程序。

急速騰退捍衞申請人權益

2018年11月19日,宋、張二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宋某將其所有的位於任丘市金台園房屋一處出租給張某,租期1年,月租金1333元,租金支付方式為半年付8000元。交付租金同時,張某應另付保證金1000元並承擔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後張某下落不明,宋某訴至法院,依法判令解除宋、張二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張某返還宋某位於任丘市金台園小區房屋一套,並給付宋某拖欠租金9331元、2019年度物業費1964元。

執行一隊陳繼凱接收案件,因張某下落不明,房屋無法騰退交付。僅立案13天,房屋便被依法強制騰空交付,案件執行完畢。騰退現場,執行幹警對房屋內物品逐一清點、登記,公證處工作人員全程錄像,對強制騰退全程見證。

(通訊員田冀 燕都融媒體記者韓澤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