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點點奶茶喝出頭髮反被店家報警“影響生意”:涉事門店稱“不可能道歉” 指責消費者索賠1000元“敲詐勒索”
本文轉自【中國網財經】;
中國網財經9月2日訊(記者 喬漪)日前,寧波消費者周女士在其購買的一點點奶茶裏喝出一根頭髮,與門店協商過程中遭門店報警稱“影響生意”。隨後,周女士將此事分享至社交平台,又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告知,一點點總部將以“發表不當言論”為由起訴自己,同時指責其“敲詐勒索,是為了錢去的”。
據周女士回憶,8月24日中午,自己通過外賣平台在一點點奶茶餘姚泗門店下單了11杯飲品,其中一杯紅茶瑪奇朵在喝到一半時,發現杯子內壁附着一根頭髮,便與同事一起到門店進行溝通。
“門店負責人不僅拒絕道歉,而且態度惡劣,甚至懷疑飲品裏的頭髮是我自己放進去的。”周女士表示,自己原本只想要一點點給個説法,並未談及賠償,卻遭到一點點店員的白眼和經理的推諉,由於不滿涉事門店工作人員的態度,周女士拒絕了對方提出重做一杯的解決方案。
讓人意外的是,在涉事門店外等待溝通結果的過程中,周女士卻被一點點報警稱其“影響生意”。據周女士描述,一點點涉事門店負責人在談及問題奶茶時表示,不知道奶茶裏的頭髮是哪兒來的,消費者想要一點點公開道歉則是不可能的。針對一點點先後提出賠償100元、120元的補償方式,周女士表示,根據相關規定,一點點應賠償自己1000元。由於雙方一直未能就此事協商一致,目前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介入調查。
根據現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據餘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透露,一點點涉事門店負責人認為“沒有證據證明是門店的過錯,且門店店員不存在不當言論”,故一點點方面不願意滿足消費者提出的當面道歉以及在網上澄清的要求。該工作人員表示,目前一點點上海總公司已明確將起訴消費者。“一點點涉事門店簽署中止調解協議後,後面可能就要走司法途徑了。”
無獨有偶,中國網財經記者注意到,此事發生前不久,另一則涉及一點點奶茶的食品安全事件同樣引發輿論關注。
據媒體報道,南昌消費者龍女士於8月18號上午10點通過外賣平台在一點點奶茶萬達金街店下單了兩杯飲品,飲用過程中感覺吸入“異物”,吐出來才發現是很大一隻蒼蠅。“超級噁心,翅膀還有刺刺的感覺,我當時就吐了。”龍女士告訴記者,涉事門店得知此事後,要求其自行去醫院檢查,如果檢查有問題再聯繫一點點。對此,龍女士稱已將此事反映給轄區市場監管部門,且明確表示不需要一點點方面給予任何金錢補償。“我的目的並不是所謂的補償,而是想讓一點點這樣一個大品牌由此可以重視食品安全方面的問題。”
事實上,近年來一點點已頻因食品安全、衞生隱患等遭消費者投訴。據第三方投訴平台黑貓投訴數據顯示,標記為一點點奶茶的投訴共計33條,多涉飲品偷工減料,喝出蟲子、頭髮、蒼蠅等異物,其中有不少網友反映一點點門店員工態度惡劣、出餐存在霸王條款現象。
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表示,一點點食安事件關鍵在於員工的整個操作過程中,是否按照既定的標準流程去完成作業。
“一點點這兩年在全國的擴張是比較順暢的,隨着整個新中式奶茶的不斷擴容,一點點整體得到了高速發展,與此同時也引發一些隱患,即擴張速度太快,加盟模式影響其質量管控。在這種情況之下,一點點對於食品安全的管控肯定會存在很大問題。”朱丹蓬分析稱,企業在高速發展的同時,應首先把食品安全放在第一位,而目前很多企業不具備這種思維。
公開資料顯示,一點點是源自台灣的奶茶連鎖品牌,該品牌原名為50嵐,創辦於1994年,2010年起開放加盟,因在大陸商標已被註冊,後更名1點點奶茶。天眼查顯示,一點點奶茶項目歸屬生根餐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於2011年8月,註冊資本500萬元,樓更深擔任公司法人。截至目前,進入大陸9年的一點點奶茶已憑藉連鎖加盟的經營方式在全國開出2100家門店。
一點點奶茶為何頻發食安事件?公司內部對門店方面是如何進行規範和監管的?做出起訴消費者的決定又是基於哪方面的考量?針對以上問題,中國網財經記者先後致電一點點涉事門店及生根餐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一點點餘姚泗門店接線人員表示,確有此事,但其只為門店打工,並不清楚當天事發經過,且此事已交由公司專人負責,目前負責人不在店內,亦不能提供相關負責人聯繫方式;而生根餐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電話始終無人接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