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裏有話丨“拒收現金被處罰”具有警示意義

畫裏有話丨“拒收現金被處罰”具有警示意義

圖/張建輝 文/錢夙偉

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今年第二季度,人民銀行依法對20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1000元至19萬元人民幣不等。被處罰的單位包括供暖公司、停車場、保險公司、連鎖餐飲、超市等。(據人民網7月22日報道)

治理“拒收現金”現象,需要加大普法力度,也需要加大處罰力度。多一些“拒收現金被處罰”,就能讓“拒收現金違法”深入人心,更好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

【來源:河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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