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親戚上演訴訟假戲 事情敗露招來牢獄之災

寧海的王某、陳某夫婦與林某是親戚,七年前,因企業貸款流轉需要,他們曾與林某產生過一筆320萬元的銀行流水。之後,王某夫婦涉及債務糾紛,成了當地法院多起執行案的被執行人。

去年年初,法院準備依法拍賣兩人名下的一處房產,為了能“減少”一些“損失”,王某夫婦找到林某,希望她能幫點“小忙”。他們以銀行流水為憑據,倒簽了320萬元的借條給林某,讓林某拿着這張借條及銀行流水記錄,到寧海法院起訴自己。禁不住兩人的苦苦請求,又看在親戚情面上,林某最後答應了夫婦倆的要求。去年4月,林某拿着王某夫婦為她準備的這些“證據”向法院起訴。之後,在法院調解下,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

王某夫婦仍不知足,之後,兩人又與林某炮製了一份虛假的《房屋租賃協議》,製造了林某曾向他們租房的假象。

當法院開始對王某夫婦名下的房產進行執行時,林某向法院提出,11年前,她曾向王某夫婦租賃該房產的五樓部分,每年租金2.6萬元,之後共花費180萬元用於裝修。2013年王某夫婦欠債後,他們用房租來抵扣借款利息,所以,如果法院要拍賣該房產,應從拍賣款中留出一部分作為其裝修損失。

“用房租抵扣利息,兩者的差距未免太大了”,執行法官由此發現了疑點。之後,執行法官又瞭解到,該房產裝修的款項尚未結清,裝修公司一直都與王某夫婦聯繫,對林某並不熟悉。法院立即依法傳喚了林某,其與王某夫婦串通製造虛假訴訟的事情因此敗露。

近日,寧海法院以虛假訴訟罪依法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十萬元;分別判處陳某、林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一年二個月,緩刑兩年,各處罰金十萬元。

(寧法)

來源:寧波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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