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7月31日電 中國自然資源部31日公開通報顯示,2021年第二季度,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繼續堅持“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綜合運用多種監管手段開展高頻率的監管工作,及時發現制止違法用海用島的苗頭傾向,移交涉嫌違法案件,持續以高壓態勢震懾違法用海用島活動。
第二季度發現並制止涉嫌違法填海8處,涉及海域面積約5.47公頃。其中,山東省1處,涉及海域面積約1.93公頃;浙江省4處,涉及海域面積約1.50公頃;福建省1處,涉及海域面積約1.11公頃;廣西壯族自治區2處,涉及海域面積約0.93公頃。發現並制止跨海橋樑、碼頭、堤壩等涉嫌違法構築物用海27處,涉及海域面積約8.77公頃。
其中,遼寧省12處,涉及海域面積約4.99公頃;山東省2處,涉及海域面積約0.22公頃;浙江省5處,涉及海域面積約1.86公頃;福建省2處,涉及海域面積約0.46公頃;廣東省6處,涉及海域面積約1.24公頃。發現並制止涉嫌違法用島6處,面積約1.23公頃。其中,遼寧省1處,面積約0.11公頃;浙江省3處,面積約0.73公頃;福建省2處,面積約0.39公頃。上述違法用海用島均已移交有關執法機關依法進行查處。
自然資源部將督促指導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進一步落實監管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強化監管工作,及時發現違法用海用島行為,依法依規處置,堅決防止違法用海活動反彈回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