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這一幕,剛好被監控拍到了!

由 費玉榮 發佈於 綜合

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把廢紙、塑料袋和煙頭隨意丟出車外,看上去很瀟灑,但實際上不但不道德、影響城市衞生,而且屬於交通違法行為,存在交通安全隱患。對於這種做法,交警部門特別強調:必須處罰!

在泉州豐澤,就有這麼一名司機因隨手拋灑垃圾,被交警部門查處。

4月22日上午11點49分,一部閩CD61**1的新能源小車行駛至泉州豐澤區城東街安吉路時,司機從車內探出頭,隨後將一廢棄物隨手拋擲到綠化帶上。這一幕被正在進行視頻監控巡查的泉州交警支隊設施大隊民警“逮”了個正着。

隨後,泉州交警支隊豐澤大隊民警將這輛車子的違法信息依法錄入系統。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該車司機將被依法處以罰款50元、駕駛證記2分的處罰。

據民警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駕駛機動車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在駕駛室前後窗懸掛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向道路上拋撒物品等行為都屬於違法行為,會影響駕駛人安全行車。同時,向道路上拋撒物品的行為還會給其他車輛、行人帶來安全隱患。

交警部門也想通過1007提醒廣大司機朋友,“車窗拋物”往小了説是一種不文明行為,往大的説,已經構成交通違法,有時甚至可能釀成交通事故,所以請大家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文明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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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FM1007福建交通廣播原創稿件,記者廖神

通訊員 莊小強

來源:fm1007福建交通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