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樂檢察院履行檢察職能 發放司法救助金14萬元

福州新聞網11月13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餘少林 見習記者 馮雪珠 通訊員 林松波 陳嘉琳)“謝謝,真的太謝謝你們了!在我們最困難、最需要幫助的時候及時伸出援手。”10日上午,暖陽透過窗户照進長樂區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一起故意傷害案的受害者父親握着辦案檢察官的手,送上一面寫着“愛心永存,為民解憂”的錦旗。

據介紹,今年8月12日,吳某某因不滿女友劉某某提出分手,在長樂某酒吧門口與劉某某發生爭吵後,騎電動車到附近便利店買了一把剪刀,然後折返回酒吧門口要求複合。見覆合無果,吳某某持剪刀朝劉某某身上刺去,後被趕到現場的人員制服,並報警將其抓獲。

受害者劉某某被捅刺的創傷涉及面部、頸部、胸背部及左上肢達20處,對其造成巨大傷害,且吳某某及其家屬在案發後分文未賠,這使劉某某本來就困難的家庭陷入絕境,劉某某的後續觀察醫療也沒有保障。結合上述情況,長樂區檢察院建議啓動國家司法救助程序,最終為其申請了2萬元司法救助金。

今年以來,長樂區檢察院充分履行檢察職能,審查辦結司法救助案件3件,發放司法救助金14萬元。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456 字。

轉載請註明: 長樂檢察院履行檢察職能 發放司法救助金14萬元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