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樹廣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黑龍江省委批准,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黑河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屈樹廣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屈樹廣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屈樹廣違反政治紀律,串供並偽造、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贈送禮金,借公務差旅之機旅遊,違規使用公款核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組織紀律,跑官買官,在幹部選拔任用、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侵吞鉅額公款,在職務調整晉升、職工錄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拆遷補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涉嫌貪污、受賄犯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涉嫌行賄犯罪。

屈樹廣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嚴重違背組織原則,既跑官買官又賣官鬻爵,破壞黨的選人用人制度;為官不廉、為政擅權,一手收禮一手送禮,侵吞鉅額公款,大搞權錢交易,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形象。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屈樹廣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屈樹廣簡歷

屈樹廣,男,漢族,1961年10月生,山東肥城人,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黑龍江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

1979.09-1981.08 北安農校獸醫專業學習

1981.08-1985.03 北安市海星鎮畜牧站站員

1985.03-1985.05 北安市海星鎮畜牧站站長

1985.05-1990.09 北安市海星鎮政府副鎮長(其間:1987.04-1989.06哈爾濱師範大學漢語言文學專業自考大專班學習)

1990.09-1992.10 北安市海星鎮黨委副書記

1992.10-1993.11 北安市海星鎮黨委副書記、政府鎮長

1993.11-1996.03 北安市石泉鎮黨委書記

1996.03-1996.05 北安市城市道路建設指揮部常務總指揮

1996.05-1999.02 北安市政府市長助理、城市道路建設指揮部常務總指揮

(1996.03-1999.01黑龍江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在職大學學習)

1999.02-2001.12 北安市政府副市長

2001.12-2006.11 孫吳縣委常委、政府副縣長(其間:2002.03-2005.01黑龍江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

2006.11-2007.09 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7.09-2009.07 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9.07-2010.08 黑河市政府副秘書長,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0.08-2011.03 黑河市政府副秘書長,五大連池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黨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1.03-2011.12 五大連池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黨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1.12-2012.01 五大連池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2.01-2015.12 黑河市政府副秘書長,五大連池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5.12-2016.02 黑河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候選人,五大連池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6.02-2016.07 黑河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五大連池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6.07-2021.10 黑河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21.10 免職

來源:生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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