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國家衞健委等15個部門聯合發佈《母乳餵養促進行動計劃(2021-2025年)》,明確到2025年,醫療機構設立母乳餵養諮詢門診或孕產營養門診的比例不斷提高;公共場所母嬰設施配置率達到80%以上;所有應配備母嬰設施的用人單位基本建成標準化的母嬰設施;全國6個月內純母乳餵養率達50%以上。同時,母嬰家庭母乳餵養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70%以上;母嬰家庭成員母乳餵養支持率達到80%以上。
《行動計劃》從開展傳播科學知識、健全服務鏈條、完善政策制度、加強行業監管等4方面提出了16項重點工作。其中,國家將完善政策制度,着力構建母乳餵養支持壞境。在保護哺乳期女職工權益方面,明確要確保女職工享受產假、生育獎勵假,合理安排哺乳期女職工的哺乳時間,靈活安排工作時間和工作方式;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父母育兒假試點,合理確定父母育兒假待遇,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機制。其中明確,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哺乳期女職工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不得因女職工哺乳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予以辭退或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等。
在母嬰設施建設方面,《行動計劃》提出,進一步推進公共場所配備母嬰設施設備,以哺乳期婦女和嬰幼兒需求為導向,推進醫療衞生機構、商場、車站、機場、景區等公共場所加強母嬰設施建設,提高母嬰設施配置率。同時,加強母乳餵養諮詢指導人才隊伍建設,以婦幼保健機構、婦產和兒童醫院、綜合醫院、基層醫療衞生機構的婦產科醫護人員、兒科醫護人員、婦女保健人員、兒童保健人員為核心,開展以母乳餵養諮詢指導知識技能為重點的人員培訓;將母乳餵養宣傳教育、服務供給、政策制度建立,特別是母嬰設施配備等納入兒童友好城市、全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範城市評價體系;同時鼓勵開展母乳餵養科學研究,促進科研成果推廣、應用和轉化;鼓勵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試點開展公益母乳庫建設,探索捐贈母乳社會志願服務機制。
此外,《行動計劃》根據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廣告法有關條款,對母乳代用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相關禁止性規定進行再強調,要求醫療機構等要加強行業監管,切實打擊危害母乳餵養違法違規行為。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户端 |記者 李祺瑤
編輯 孟紫薇
流程編輯 劉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