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時期迫擊炮重機槍,算是重武器麼?

在武器裝備界,有很多網友們會爭論一個問題,那就是在抗日戰爭時使用的迫擊炮和重機槍,到底算不算是重型武器,應該如何去劃分呢?輕武器和重武器之間的界限是什麼,有的人認為重武器就是火炮這類武器了,輕機槍重機槍是輕武器的類別裏面。
抗戰時期迫擊炮重機槍,算是重武器麼?
所謂的重型武器,給大家的印象就是在重量和體積方面會相對較大,運送起來不太方便。但是攻擊能力卻非常強悍,能夠極大增強部隊的戰鬥力,甚至在關鍵時刻能夠起到決定戰局成敗的作用。那反過來看,輕武器就是相對比較容易攜帶,比如單人就可以帶走的裝備,能夠大量裝備的武器。好了,我們大約理清了這個概念,然後來區分迫擊炮和重機槍,就有了一個相對的標準。
迫擊炮
抗戰時期迫擊炮重機槍,算是重武器麼?
我們先看迫擊炮,抗日時期中國軍隊缺少迫擊炮這種武器,裝備的不能單人輕鬆拿走。其實迫擊炮有兩種,一種是日本當年使用的擲彈筒,這種相對來説比較輕,一個人拿起來就可以帶走了,重量輕,一個人也可以操作,所以,它不能算是重武器,應該歸屬到輕武器的範疇。但是,後來出現的大型迫擊炮,可就不是簡單的輕武器這麼簡單了。它不但不能一個人拿起來就走,需要用汽車至少要牛車來運輸,對於敵方造成的危害遠比擲彈筒要厲害的多。所以,這種迫擊炮就要算是重武器了。現在大部分的迫擊炮都要歸類到重武器的範疇了,因為單兵是無法運輸的。就拿82毫米迫擊炮來説,整個零件3個人揹着都很吃力,炮彈也有重量,幾乎要趕上2枚60毫米迫擊炮的重量了,所以説迫擊炮在抗戰中屬於重武器。
重機槍
抗戰時期迫擊炮重機槍,算是重武器麼?
(重機槍並非一兩個人抬得動的)
再來看一下重機槍,一樣的道理,就以單兵能不能輕鬆攜帶為標準來進行劃分。一般情況下,重機槍在進行遠距離行軍時,是需要兩名軍人抬着的。只有在極特殊的情況下,或者是進行較短距離的行軍時,才會由一個身強力壯的軍人單獨運輸。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重武器並非普通單個士兵所能輕鬆攜帶的,所以,重機槍其實也算是重武器了。
抗戰時期迫擊炮重機槍,算是重武器麼?
(那時候有兩門炮可了不得了)
説到抗戰時期,中國軍隊的火力薄弱,不像日本軍隊有重炮、山炮和迫擊炮,炮兵支援比較方便。中國軍隊手裏缺乏這些裝備,火力最好的莫過於ZB-26“捷克式”輕機槍了,記得抗戰初期八路軍有時候一個連就幾挺捷克式輕機槍。然後重機槍就是馬可辛重機槍,後來有所仿製產品,24式重機槍,1934年金陵兵工廠從德國獲得了MG-08重機槍的設計圖紙,並於1935年成功仿製列裝部隊,一直是中國軍隊的主力裝備。
抗戰時期迫擊炮重機槍,算是重武器麼?
(哪有這種景象,一個陣地放這麼多重機槍,都是騙人的)
但是這款重機槍個頭比較大,槍身重20公斤,槍架重29公斤,這個重機槍就得幾個人運輸,當然在戰場上佈置也要弄一個完整的陣地,不像抗日神劇中,一個人抱着一挺重機槍突突突,那都是騙人的,那時候還有重機槍連和重機槍排,所以説,那時候的重機槍屬於重武器。
抗戰時期迫擊炮重機槍,算是重武器麼?
從破壞力度上來看,重機槍除了可以有效射殺敵人之外,還可以對一些建築和車輛等,進行毀滅性的攻擊,它甚至可以攻擊敵方坦克和裝甲車等。重機槍的這些屬性,遠非普通單兵武器所能比擬的,所以,也應該把它歸到重武器的範疇裏去。
重機槍和迫擊炮減重了還屬於重武器麼?
抗戰時期迫擊炮重機槍,算是重武器麼?
有人會説二戰後的武器都減重了,應該不屬於重武器的範疇了,其實不然,史上最厲害的迫擊炮就是小戴維了,重達137噸,射程可達10公里以上。由於後坐力超強,因此,光底盤就有三米厚,在發射時需要將它埋在坑裏,固定好才能發射。小戴發射一次的準備時間,大約在12個小時左右。在實彈射擊時,小戴維打出的彈坑大約有十多層樓房深,隨便炸平一座小山,沒有什麼問題,同樣叫迫擊炮,威力都比導彈還厲害。
抗戰時期迫擊炮重機槍,算是重武器麼?
史上最厲害的重機槍,當屬加特林機槍了。每分鐘5000發以上的發射速度,攻擊能力讓其它機槍都望塵莫及,甚至可以稱之為變態級別的武器了。美軍甚至將這款重機槍裝備在航炮以及防空炮上使用,比如在美軍黑鷹直升機上,就裝備了加特林機槍,使得這款直升機成為世界上攻擊能力最為強悍的直升機。那麼,你覺得重機槍還是輕武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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