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三十多年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和全國人大議事規則,將在本次全國人代會上作出修改。其中一大亮點,是擬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持“全過程民主”寫入法律。
“全過程民主”有何深意?這背後有個小故事。
2019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來到上海長寧區虹橋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時指出,我們走的是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決策都是依照程序、經過民主醖釀,通過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產生的。
簡潔的論斷,藴含着千鈞力量。
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如果人民只有投票的權利而沒有廣泛參與的權利,那只是不完整的民主;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將民主貫穿於選舉、決策、管理、監督的全過程,能切實滿足人民需求、解決人民問題。
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這次法律修改,鮮明地體現出這個重要理念。
同人民保持密切聯繫,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始終堅持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這些規定寫入全國人大組織法修正草案,就是要把“人民當家作主”貫穿民主政治活動始終。
事實上,“全過程民主”早已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實踐中體現。
從出席本次全國人代會的代表構成來看,近3000名代表來自各行各業,很多是一線的工人、農民、知識分子等。他們從人民羣眾中產生,反映基層羣眾的意見建議,代表人民行使立法、監督等權力。
不只是一年一度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平時的國家立法、監督等工作中,人大代表也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以來,已有近800人次的代表列席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直接參與立法,有50多位基層全國人大代表參加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活動。這都是“全過程民主”的直接體現。
這次修法中,兩部法律案就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作出多處修改,讓“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堡壘更堅固。
“全過程民主”,還意味着制度本身要重視全過程建設、不斷趨向完善。
兩部法律案根據實踐發展,對人大制度的工作程序等作出修改。比如,全國人大議事規則修正草案對提高議事質量和效率提出要求,在會議程序等方面作出精簡。
這裏有一個“冷知識”:歷史上,全國人代會的召開時間並不固定,開會時間也有長有短。去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國人代會推遲到5月份召開,打破了20多年來在3月初召開的慣例;同時,會議召開了7天,是改革開放以來大會開會時間最短的一次。
對此,全國人大議事規則修正草案增加規定,遇有特殊情況,常委會可以決定適當提前或者推遲召開會議;合理安排會議日程,提高議事質量和效率。
當然,“全過程民主”也對代表履職盡責提出更高要求。比如,全國人大代表應當同原選舉單位和人民保持密切聯繫,聽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充分發揮在全過程民主中的作用;代表應當勤勉盡責,認真審議各項議案和報告, 嚴格遵守會議紀律等。
進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人民羣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政治制度“優化升級”,順應時代,也順應民心。
為你我而制定,因你我而修改,滿足你我期盼,這是“全過程民主”的不竭源泉,這是中國式民主的魅力所在。
出品人:趙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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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記者:白陽、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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