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親戚,以為就是去法院籤個字,沒想到犯了法……
今晚九點半,當事人與律師串通,偽造買賣合同參與執行案款分配。檢察官調查核實,採用刑事、民事多種監督手段,最終促使法院撤銷了虛假的民事調解書,並追究了相關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1100萬元虛假債務的民事調解書被撤銷,於某的企業終於逃離債務陷阱,避免了鉅額經濟損失。
近日,山東省平度市檢察院第四檢察部監督辦理的一起當事人與律師串通、企圖通過偽造場地買賣合同參與執行案款分配的虛假訴訟案,經過檢察官調查核實,融合採用刑事、民事多種監督手段,最終促使法院撤銷了虛假的民事調解書,並追究了相關當事人的刑事責任,有力維護了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和公平公正的司法秩序。
律師出謀劃策
偽造合同參與執行案款分配
“最近,一位民營企業家諮詢的一起案件與你們剛才介紹的虛假訴訟很類似。當事人雙方當庭就順利達成了1100多萬元的和解協議!”今年年初,平度市檢察院檢察官張明硯與徐許會在走訪某律師事務所時,聽律師們説起這樣一起案件。
“如此大額款項迅速達成和解,雙方無任何對抗,案件絕對不正常。”座談會上,不少律師對此案提出質疑。他們還結合自己的從業經驗,從當事人身份信息、企業從業人員信息、調查詢問證人等多個方面,向兩位檢察官提供審查思路和調查方向。通過初步瞭解,兩名長期從事民事檢察工作的檢察官敏鋭察覺到,該案極有可能就是一起虛假訴訟案件。
座談會後,檢察官向分管副檢察長彙報了走訪時發現的這一線索。分管副檢察長要求,立即向法院調閲全部案卷資料進行更深入的審查。經初查,檢察官發現,本案存在訴訟標的額巨大、民事案件立案後快速調解結案、被告訴訟代理人企業員工身份證明材料不齊、雙方當事人庭審無對抗等諸多反常情形,進一步印證了“本案有虛假訴訟重大嫌疑”的判斷。
隨後,辦案檢察官走訪了案涉企業法定代表人於某及部分企業員工。原來,王某與案涉企業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約定王某支付股權轉讓款450萬元及償還該企業全部外債後,轉讓案涉企業股權,並約定王某支付100萬元股權轉讓款後,可以將案涉企業印章及法人章交給王某。王某父親王某山支付了100萬元現金後,王某依約取得了案涉企業公章及法人章。
王某在先後支付了近200萬元現金、償還了案涉企業約六七百萬元外債後,因其他原因未按照合同約定繼續履行義務,股權也未轉移。
檢察官引導偵查
刑民合力剝下虛假訴訟外衣
在初步調查核實的過程中,一個叫貟某的被告訴訟代理人出現在檢察官視線中。此人在本案訴訟中極為關鍵,是促成調解書達成的重要人員。可是經過深入調查,檢察官發現該人既不是律師,也不是案涉企業員工。按照民訴法相關規定,該自然人是不能作為訴訟代理人的。這人到底是誰?此時,查清貟某的身份情況成為了突破本案的關鍵。
經彙報檢察長同意後,平度市檢察院召開了一、四部檢察官聯席案件分析會。會上,張明硯提出,對本案被告訴訟代理人身份展開重點調查,對其家庭情況、婚姻狀況、社會關係情況一併調查。本案需要綜合運用刑事、民事多種監督手段,必要時刑事檢察部門可以立案監督,並提前介入,引導刑事偵查。會後,平度市檢察院隨即成立了由民事檢察部門牽頭的檢察官聯合辦案組,抽調民事、刑事精幹辦案力量合力推進案件的調查工作,並將案件線索移送至公安機關。
檢察官聯合辦案組分兩步調查核實本案:刑事組引導公安機關依法訊問王某山、孫某等人,固定言詞證據;民事組走訪市民政局、派出所核實被告訴訟代理人身份情況。聯合辦案組通過刑民合力,對發現的異於常理情形逐項核實,抽絲剝繭還原事實真相,最終查明實情。
原來,無力繼續履行股權轉讓合同的其他義務後,王某想解除該合同。但解除合同又要賠償違約金,加上之前已先後掏了800萬元,股權又沒轉讓成功,王某內心很不平衡。而此時,案涉企業的其他債權人已向法院起訴該企業,且已進入執行階段。為了能參與執行款項分配、挽回自己的損失,王某找到法律顧問、律師孫某。經孫某指點,兩人利用手持案涉企業公章、法人章的便利,製作了虛假的案涉企業廠房、場地買賣合同,虛假的支付收據,並以王某的母親蔡某為原告,以案涉企業未按期履行廠房、場地買賣合同相關義務為由,將案涉企業訴至平度市法院,請求判令該企業償還已經收到的廠房、場地轉讓款800百萬元以及違約金300萬元等。
案件審理期間,蔡某代理人為王某山的司機譚某,被告訴訟代理人為蔡某的侄媳婦貟某,案涉公司法定代表人於某不知情,未參與訴訟。案件於2018年3月14日起訴至法院,法院於同年3月19日正式立案,次日開庭審理,並於開庭當日作出民事調解書,支持了原告方的所有訴訟請求。
法院啓動再審程序
作繭自縛得到應有懲罰
2021年6月3日,平度市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對該案進行研究審議。與會委員一致認為,該案系蔡某單方偽造證據捏造事實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牟取非法利益,構成虛假訴訟,其行為侵害了他人合法權益,擾亂了司法秩序,損害了司法權威,應當予以糾正。
6月4日,平度市檢察院向平度市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建議法院依法再審此案。6月11日,平度市法院裁定再審。8月24日,該案再審開庭。9月3日,經平度市法院審判委員會決定,採納再審檢察建議,並於同日作出民事判決,確認原審主要證據《廠房、場地買賣合同》及10份廠房、場地轉讓款收據不真實,不具有證明效力,蔡某據此提起訴訟屬於虛假訴訟。判決撤銷該院原民事調解書,駁回蔡某訴訟請求。
2021年4月26日,平度市檢察院將蔡某、譚某、貟某等人涉嫌虛假訴訟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5月25日,平度市公安局根據檢察機關移送的刑事犯罪線索,對蔡某、譚某、貟某等人以涉嫌虛假訴訟罪立案偵查。7月23日,王某山、孫某因涉嫌虛假訴訟罪被批准逮捕,蔡某、譚某、貟某等人因涉嫌虛假訴訟罪被取保候審。9月22日,王某山等5人涉嫌虛假訴訟罪案被平度市公安局移送平度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我們都是親戚關係,以為就是去法院籤個字而已,沒想到觸犯了法律。”被取保候審的貟某至今懊悔不已。律師孫某及當事人王某山也因為自作聰明,不僅讓自己身陷囹圄,還連累了身邊的親人朋友,最終害人害己。
平度市檢察院在發出再審檢察建議後,主動與法院溝通交流案件進展情況。受檢察長委託,該案的分管副檢察長列席法院審委會發表檢察意見,推動法院再審改判,為案涉民營企業避免了經濟損失1100餘萬元。針對本案相關律師參與制造虛假訴訟的問題,該院還發出改進工作檢察建議,也得到司法行政部門的積極響應。司法行政部門及時出台措施進一步規範律師執業行為,在當地律師行業引起強烈反響。
懲治虛假訴訟
須內外合力統籌協調
本案中,民事檢察官針對虛假訴訟民事監督線索,在調查核實過程中發現相關人員涉嫌刑事犯罪,遂依法移送刑事檢察部門處理。刑事檢察官依法履行立案監督職責,督促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借力刑事檢察提前介入職能優勢,詳細列明案件關鍵環節和存疑點,引導公安機關開展偵查取證,公安機關偵查取得的相關證據又為突破虛假訴訟民事監督案件提供了有力的證據支持。
由此可見,檢察機關在辦理虛假訴訟民事監督案件中,要注重運用系統觀念,強化內外統籌協調,自我加壓、主動作為,綜合運用民事、刑事等檢察職能,加強與審判機關、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協作配合。堅持重點審查與全面審查相結合,依法行使民事訴訟法賦予的調查核實權,全面審查民事調解案件中是否存在虛假訴訟,加強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程序違法等突出問題的監督。
同時,堅持對事監督與對人監督相結合原則,依法移送當事人涉嫌虛假訴訟罪等刑事案件線索,牢牢抓住對人監督這個“牛鼻子”,強化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借力公安機關刑事偵查手段,順利實現打擊虛假訴訟由單一的民事審查向民事、刑事的雙重突破,由單純民事訴訟監督拓展到懲治虛假訴訟犯罪的全鏈條覆蓋。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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