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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決歷史文化遺產屢遭破壞問題?住建部:具體有效措施來了

由 端木泰華 發佈於 綜合

中國青年報客户端北京9月8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夏瑾)目前,一些地方會出現歷史文化保護遺產屢遭破壞甚至被拆除的突出問題,未來如何加強管理?在國新辦9月8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黃豔表示,近日,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要着力解決城鄉建設中歷史文化遺產屢遭破壞、拆除等突出問題。政策能不能落實、管不管用,關鍵在於有沒有具體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意見》第四部分有兩條非常關鍵的手段和舉措。

黃豔介紹,《意見》第四部分第15條專門提出要加強監督檢查,主要有以下幾項工作措施:

一是要建立日常的巡查管理制度。把巡查工作納入社區網格化管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隨時隨地發現問題,及時準確糾正問題和處理問題,實現全覆蓋。

二是建立評估機制。定期評估系統性保護和傳承工作的情況,以及保護對象的保護狀況。

三是健全監督檢查機制,要依法行政。加強執法檢查,及時制止各類違法行為。

四是鼓勵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組織舉報違法違規行為。

《意見》第四部分第16條提出強化考核問責,有以下幾個手段:

一是工作考核。要將保護歷史文化納入文明城市的測評體系中。黃豔説,對於保護不力,造成各種保護對象文化價值遭到損失的,會有幾種措施,一是通報,再嚴重要的要“舉黃牌”,還有的要“亮紅牌”,甚至摘牌。

對於幹部的考核包括加強審計監督。黃豔指出,“有些不當的行為,甚至是違規的行為,是政府行為,所以要把保護的成效和領導幹部的考核、任免、獎懲掛起鈎來,對造成後果的責任人要依法依規依紀作出處理。”

此外,《意見》還明確要加大公益訴訟力度。

“這兩條如果我們認認真真落實下去,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工作就可以監督檢查到位,問責問效到位。”黃豔説。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