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應及時制止車輛佔用消防車通道

本報訊(榮玉 記者 劉姝媛)消防車通道是火災發生時供消防車通行的道路,是實施滅火救援的“生命通道”, 時刻應保持暢通。日前,哈爾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哈爾濱市消防救援支隊聯合下發《關於嚴禁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的通告》。

通告指出,建築產權單位或者管理使用單位、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應在消防車通道沿途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黃標線和視頻監控裝置,及時制止業主及外來車輛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消防車通道上不得設置停車泊位、建構築物、固定隔離樁等障礙物,消防車通道與建築之間不得設置妨礙消防車舉高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廣告牌、裝飾物等障礙物;採用封閉式管理的消防車通道出入口,應當落實在緊急情況下立即打開的保障措施,不得影響消防車通行;發現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的行為,應當及時進行制止和勸阻,對當事人拒不聽從的,應當採取拍照攝像等方式固定證據,並立即向公安交管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報告。

本小區居民及外來人員嚴禁在消防車通道黃標線上停車,物業服務企業有權制止,對經制止不聽勸阻的違法機動車輛,固定證據,報送公安交管部門。公安交管部門對違停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機動車輛實施處罰;對於殭屍車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物業將報送消防救援機構,消防救援機構對違停車輛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拖離;對其他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的違法行為,消防救援機構依法實施處罰並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移交相關部門強制執行。

來源:哈爾濱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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