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約180萬名員工須持“健康通行證”上崗 涉餐飲等行業

海外網8月30日電 當地時間29日,法國政府發言人加布裏埃爾·阿塔爾接受《費加羅報》採訪時表示,從30日開始,在要求公眾出示“健康通行證”的機構,18歲以上工作人員也必須持“健康通行證”上崗,但新規實施的第一週將予以一定的靈活性,對違規行為以教育為主,過了一週寬容期將嚴格執行此規。

據《費加羅報》報道,按照法國勞工部提供的數據,新規將涉及大約180萬名員工,包括餐飲機構(學校或公司食堂、外賣店、公路餐飲服務站、酒店客房送餐服務等除外),火車、飛機、長途大巴等交通運輸系統,劇院、電影院、博物館、遊樂場、體育場館、夜店等休閒文化場所,引入“健康通行證”的大型購物中心等機構工作人員,以及博覽會、研討會、貿易展會等活動的工作人員等。醫院工作人員自8月9日起必須持有“健康通行證”,自9月15日起必須接種第一劑疫苗,自10月16日起必須完成疫苗接種。

新規涉及的工作人員除了正式僱員之外,也包括臨時工、學徒、志願者、供應商等,但涉及的是與公眾接觸崗位。而不與公眾接觸的崗位(主要是辦公室)員工不需要持有“健康通行證”,除非他們要與持有“健康通行證”的工作人員發生接觸,例如廚師就屬於這種情況,雖然他們無需離開廚房,但會與服務員接觸。送貨員、從事緊急干預工作(例如緊急維修)的員工可獲豁免。18歲以下的工作人員要到9月30日起執行此規。

有關機構負責人或活動組織者有責任對工作人員持有“健康通行證”的情況進行檢查,如果僱主或活動組織者不執行檢查義務將受到制裁,45天內違規三次將面臨一年監禁和9000歐元罰款。在法國獲得“健康通行證”有三種途徑:72小時內新冠檢測呈陰性,或完成新冠疫苗接種至少14天,或半年內曾感染新冠病毒已痊癒。僱主只能通過掃描應用程序二維碼來驗證員工持有“健康通行證”的情況,不能詢問是通過何種途徑獲得通行證,因為員工是否接種新冠疫苗受到醫療保密協定保護。

有關工作人員如果不能出示“健康通行證”,在有剩餘年休假的情況下可被安排休假,或與僱主協商調往不與公眾發生接觸的崗位,否則將被停薪留職兩個月。若兩個月後“健康通行證”制度繼續實施而員工仍不能出示該通行證,在不能轉往其它非與公眾接觸崗位的情況下,可能導致勞動合同破裂。

按照法國衞生部長奧利維耶·韋蘭的説法,“健康通行證”制度應於11月15日截止,但如果疫情不能在三個月內結束,這一制度的實施期限可能進一步延長。另據《費加羅報》採訪的一些律師介紹,如果疫情進一步惡化,“健康通行證”的適用範圍可能還會擴大。(海外網-巴黎-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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