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這一段沿岸露天燒烤,最高罰款2萬
隨着氣温漸漸回升,到黃河邊燒烤野餐成為不少濟南市民的選擇,殊不知露天燒烤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4月14日,濟南天橋黃河河務局發佈通告稱,將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黃河天橋段沿岸“禁燒區”露天燒烤,違者將面臨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獲悉,為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有效防治大氣污染,維護黃河兩岸良好的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管理委員會關於劃定禁止露天燒烤區域範圍的通告》、《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政府關於全區禁止露天燒烤區域範圍劃定有關情況的報告》等有關規定,天橋黃河河務局發佈了《關於黃河沿岸禁止露天燒烤的通告》,具體通告如下:
一、禁止露天燒烤區域範圍
天橋黃河河務局區域所轄濟南黃河天橋段河道沿岸灘區及工程範圍全域為露天燒烤“禁燒區”。
二、具體要求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露天燒烤“禁燒區”內有任何形式的露天燒烤或者為露天燒烤提供設施及場地。
三、處罰規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81條和第118條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禁燒區”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由監督管理部門沒收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並處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來源: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