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陳燕
非法穿越可可西里、高速公路上飛速騎行、從“高考擾民”到佔道暴走的廣場舞……凡此種種,不一而足,暴露出同一問題:不敬畏生命、不遵守規則、不尊重他人。
在這個崇尚個性的時代,每個人都有彰顯個性和表達自我的權利。而當張揚個性破壞了社會公共秩序,違反了法律法規,甚至付出生命的代價,個性就變成了任性。
權利有邊界,自由也有前提,個性不是任性,更不是失去理性。個性是有邊界的自由意志,失去界限的個性,輕則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重則危害自己及他人生命。
對自然和生命的敬畏,是文明社會的基本法則。近年來,翼裝飛行、擅闖無人區、越野競速等極限挑戰,深受探險者的喜愛。但是,也有人過於輕率,認為“我的生命我做主”,在準備不充分的情況下盲目追求刺激,導致失聯甚至失去生命。對自然法則保持敬畏之心,不是降低自己的人格,而是科學認識自然規律,更好保護生命安全。
對法律法規的遵循,是法治時代的基本倫理。生活中,常會看到騎友飛馳於高速公路或機動車道,邊騎行邊直播甚至闖紅燈。在公共空間任性妄為,漠視社會和集體的基本規則,就要付出應有代價。追求個性和遵守法律法規並不矛盾,張揚個性不能將自我凌駕於規則之上,只有內心真正敬仰法律,行為上才能遵紀守法。
對他人的理解與包容,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道德。近年來,廣場舞、大合唱、抽打陀螺、甩鞭等活動,因噪音擾民問題飽受詬病。參加各種活動是參與者的自由,但其他人也有“只想靜靜”的權利。如今,一些廣場舞愛好者戴上耳機,跳起“無聲”廣場舞,成為廣場上最美的一道文明景觀。多些換位思考和柔性舉措,廣場舞可以在健身和安靜之間達成平衡。
有界限,才有自由。有邊界的個性,才是有尊嚴的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