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氏家族24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十餘項罪名數罪併罰
2020年9月27日,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徐某元、徐某威、徐某寶等24人涉黑案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等十餘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徐某元、徐某威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徐某寶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二年二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及罰金等。被告單位大連長波物流有限公司因犯騙取貸款罪被判處罰金。
被告人徐某威、徐某寶、徐某波、徐某敏、徐某發系徐某元同胞弟妹。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6年,被告人徐某元任遼寧省莊河市副市長。之後,徐某元不斷升遷,其三弟徐某波、四弟徐某威以及五弟徐某寶先後成立大連長波物流有限公司等多個經濟實體,在徐某元的領導、指點和縱容下,依靠徐某元的政治地位,網羅社會閒散人員,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大肆攫取非法利益,政商勾結、以商養黑、以黑護商,逐漸形成了家族式的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
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盤踞大連地區十餘年,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先後實施了詐騙、騙取貸款、高利轉貸、貪污、受賄、單位行賄、賭博、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聚眾鬥毆、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窩藏等犯罪行為二十餘起;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經營、非法討債、強迫交易、故意傷害等違法行為三十餘起,攫取經濟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欺壓殘害百姓情節特別惡劣,在莊河市、普蘭店市(區)乃至整個大連地區形成重大影響,在金融、房地產開發等多個領域形成了強大的非法控制,嚴重地危害了社會生活秩序和經濟發展秩序。該組織還向政治領域持續滲透,除徐某元本人長期擔任領導職務外,還有多名家族成員擔任過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審員組成的7人合議庭,三次開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共有32名辯護人出庭為被告人和被告單位辯護。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作用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一審判決。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羣眾代表及被告人親屬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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