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以什麼高大上的理由亂作為,遲早會被清理問責;不管是防疫還是今後別的什麼理由,都不是可以侵害民眾權益的藉口
2月9日,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台通報了有關江蘇沭陽“城管中隊違規向商鋪收取所謂‘疫情防控保證金’”問題的處理情況。認定去年11月22日,當地城管向6家商户收取的所謂“疫情防控保證金”共1.1萬元,屬於亂收費行為,是防疫中的層層加碼。經督促,當地城管已經退還資金,相關單位責任人被立案調查。
一家商户1000元-2000元不等的“疫情防控保證金”,聽起來數額不是很大,可對於做小本生意的商户來説,也是一筆較重的負擔。而且,如此毫無收費政策依據,一拍腦袋就收費,收完還只進個人口袋而未上繳財政,整體影響更為惡劣。其傷害了商户們的安全感,也破壞了地方政府部門的形象。
國務院平台通報這樣一個“小案例”,體現了對民生權益的重視,案不分大小,傷害了基層民眾的亂作為,就該及時處理和追責。而這樣一個較有典型性的案例,此刻通報出來,也讓人體會到更多的信號意義——在疫情政策調整之後,一些過時的、錯誤的做法必須儘快糾偏,重塑社會信心,為快速恢復和發展經濟創造更好的環境。
這一亂收費發生於去年11月22日,雖然還未到社會理解的“全面放開”的時間節點,但實際上當時的疫情防控已經有了大幅調整的跡象。11月11日中央發佈優化疫情防控“二十條”,放鬆了此前的嚴格管控,並且其中有一條就是加大“一刀切”、層層加碼問題整治力度。在這樣的背景下,沭陽城管竟然還在收“疫情防控保證金”。現在加以反思的話,説明當地有關人員並沒有把以商户為代表的民眾權益和經濟發展的重要性放在眼裏。
重視防疫本來沒有錯,但亂收費並非防疫的必要手段,更像是借防疫之名搞斂財。在疫情形勢緊張的時候,這種做法不太容易被關注到。可現在回頭去看,一切就都昭然若揭。這一“小事”的象徵意義也在於,令不少地方商户舉步維艱、傷害發展信心的,不只是因為疫情,還有這些借防疫之名的亂作為。在疫情已經逐漸消散的同時,是該好好清算一下這些亂作為。這對於恢復社會信心、集中精力拼經濟,也至關重要。
三年疫情之後,經濟發展所面臨的困難毋庸置疑,重新找回過往的發展節奏難度不小。去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給2023年定下全力拼經濟的總基調,也提出要從改善社會心理預期、提振發展信心入手。的確,只有市場和社會主體對未來有信心,才會大膽投資、大膽消費。而要恢復信心,糾正問責過去的一些錯誤行為,是容易立竿見影的舉措。
也希望國務院官網的這一次通報,能讓更多地方聽到弦外之音——不管以什麼高大上的理由亂作為,遲早會被清理問責;不管是防疫還是今後別的什麼理由,都不是可以侵害民眾權益的藉口。讓公權部門守住邊界,就是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就是在為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守一
編輯 汪垠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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