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定點醫藥機構12285家
查處6584家
處理違法違規個人160人
共挽回醫療保障基金8.33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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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廣西2020年開出的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管成績單
今天(3月25日),自治區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廣西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管工作新聞發佈會,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對人民羣眾的“看病錢”“救命錢”的監管情況進行了介紹。
▲發佈會現場
近兩年來,自治區醫療保障局持續推進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治理,經過努力,我區醫保基金監管形勢較前有所好轉,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主體多、鏈條長、風險點多、監管難度大,欺詐騙保問題仍高發頻發,監管形勢仍比較嚴峻。2020年,全區共檢查定點醫藥機構12285家,查處6584家,其中暫停服務協議303家,終止服務協議44家,行政處罰2家;處理違法違規個人160人;共挽回醫療保障基金8.33億餘元。
為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國務院第117次常務會審議通過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簡稱《條例》),在今年5月1日起施行。廣西將圍繞《條例》出台,以學習、貫徹、落實《條例》作為2021年醫保基金監管工作的主線,確保《條例》落地見效。
同時,我區將不斷強化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監管,在實現定點醫藥機構現場檢查全覆蓋的基礎上,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據”等欺詐騙保問題,充分利用疑點數據篩查、投訴舉報線索等手段,全面開展“三假”欺詐騙保專項治理工作,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公開曝光一起。此外,還將加強部門聯動,推進多部門聯合執法、信息共享、互聯互通,健全協同執法、一案多處監管格局,促進監管結果協同運用。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落實好舉報獎勵制度,完善社會監督員管理辦法,提高人民羣眾參與基金監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參與監管。
據瞭解,《條例》出台後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相關主體出現違規行為
都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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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針對不同違法主體、不同違法行為分別設置了法律責任。根據《條例》規定——
對於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違法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責令退回、罰款、給予處分。
對於定點醫藥機構存在的一般違法行為,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約談負責人、責令退回、罰款、責令定點醫藥機構暫停相關責任部門一定期限的醫藥服務;對於定點醫藥機構存在的違反管理制度行為,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約談負責人、罰款;對於定點醫藥機構的騙保行為,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罰款、責令定點醫藥機構暫停相關責任部門一定期限的醫藥服務、解除服務協議、吊銷執業資格;造成醫療保障基金重大損失或者其他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對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給予限制從業、依法給予處分。
對於個人違法行為,由醫療保障等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責令退回、暫停其一定期限的醫療費用聯網結算、罰款。對於醫療保障等行政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要給予處分。違反條例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發佈會答記者問(摘選)
問:醫療保障基金使用主體多、鏈條長、風險點多、監管難度大,請問醫保局將採取哪些監管措施確保醫保基金使用安全高效?
答:醫療保障基金整個使用過程中涉及主體多,包括了醫保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參保羣眾等,使用鏈條長,因此風險點多。尤其是有些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行為,隱蔽性強,這些特點都增加了監管難度。
下一步,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將進一步加大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力度。一是完善日常監管常態化機制,梳理問題清單,壓實基層監管責任,實現定點醫藥機構現場檢查全覆蓋。二是做好數據篩查工作,充分利用大數據、信息技術等手段,儘早發現疑點線索。三是加強抽查複核,對於數據分析有疑點、有舉報線索,以及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排名靠前的定點醫藥機構,開展重點抽查複核。四是加大對“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據”等“三假”的治理,對違規借“義診”名義,以包吃包住、免費接送等誘導住院,騙取醫保基金行為予以堅決打擊。五是完善飛行檢查機制,常態化開展飛行檢查工作,有效震懾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六是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加強宣傳,落實舉報獎勵制度,鼓勵舉報騙保行為,形成共同打擊欺詐騙保的社會氛圍。
問:在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方面,有哪些改革措施協調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
答: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已進入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階段,將不斷深化改革,充分發揮醫療保障制度對規範醫療服務行為的作用,為醫療保障基金安全平穩運行提供製度保障。
一是完善公平適度的待遇保障機制。要推進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統一,適度調整在不同級別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待遇差,推進將門診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促進醫療資源合理配置和分級診療體系建設,合理引導羣眾有序就醫。二是持續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進一步激發定點醫療機構改革內生動力,規範醫療行為,控制醫療成本,提升醫療服務質量。三是強化醫藥服務管理。做好新版國家醫保目錄落地工作,落實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規範執行全區統一的醫保醫療服務項目目錄和門診特殊慢性病藥品醫療服務目錄。四是協同推進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常態化制度化實施藥品耗材集中帶量採購,進一步規範醫療服務項目管理,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優化醫療服務價格結構。
廣西日報-廣西雲客户端記者丨黃靜 陳麗婕 馮耀華
來源:廣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