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在路上正常行駛的時候,總是會遇到一些不可避免的特殊情況,其中最常見莫過於遇到特種車輛,這時候大家第一想法就是儘快給他們讓路,讓他們優先通過路口。而在種情況下,違規扣分、罰款也是不可避免的,通常情況下這違規的分數是可以撤銷的,可有的車主卻申訴失敗,甚至乎還惹怒了交警,逼得其直呼“駕照白考了?”,那這又是什麼一個情況呢?
當時,車主徐先生在紅綠燈處等待右轉的時候,後面駛來了一輛救護車,為了給其讓道便直走來到路口接近中心的位置,但徐先生覺得這樣停在路口有極大的危險,便直接闖紅燈右轉離開。當他滿心以為自己做了一件好事的時候,卻收到了記6分、罰款200的處罰,就連去到交管部門申訴也遭到了的拒絕。
無獨有偶,珠海一大三學生突發肺炎被送往醫院急救,該名學生的同學也駕車尾隨救護車一同前往醫院,但在這途中,這名跟隨的同學卻連闖是三個紅燈,最終被扣18分、罰款600元且不可以撤銷。而一旦扣分超過12分,那麼就得重新考試。
對於這種情況,交警部門則給出了正確的做法,若遇到特種車輛不避讓是要扣3分、罰款200元,而在避讓的車輛則是前行讓出通道,停在救護車夠位置通行即可,若繼續前行通過路口則屬於闖紅燈,扣6分、罰款200元這是沒得申訴的。同時,對於心急的家屬在跟隨救護車的情況,也不能借此闖紅燈通過。
此外,在同一方向或者對面碰到特種車的時候,應當減速觀察救護車的通行情況,在根據其的方向做出相對應的避讓措施,必要的時候應該停車讓其先行,但注意一點的是,不管是避讓哪一種特種車輛,在讓出一定位置的時候,一定得記得讓行後立刻停車,等待綠燈後再通行,不然本是一個好心的善舉卻害得自己被扣分、罰款。
那你們對於避讓車輛的處罰,有什麼不一樣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