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10月29日電 (記者 王子謙)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彭森29日在海口表示,為貫徹中共十九大提出的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要求,要抓緊制定《外商投資法》,對外資企業的保護有明確規範。
彭森是在第83屆中國改革國際論壇暨2017新興經濟體智庫年會上作《優化外資營商環境,推進外商投資法立法進程》發言時作上述介紹。
資料圖 港口。中新社記者 張婭子 攝
彭森介紹,《外商投資法》主要任務是充分體現市場化、國際化、法制化的方向,構建一部新的促進和保護外資投資的基礎性法律,將不再把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作為規範對象,取消現在對外資企業的合同審批;外資企業的投資形式進一步放開,從綠地投資擴大到併購,收購股權。通過認購可轉換債券的方式進行投資,並在法律上予以保護;對外資企業的保護作出明確規範,特別是知識產權,出資,利潤收益自由匯出的權利;借鑑國際通行的立法實踐,建立正式的國家安全審查制度。
彭森介紹《外商投資法》的制定原則,一是要堅持開放發展,實行互利共贏的戰略,實現高水平的貿易和便利政策。二是堅持走出去和引進來並舉的方針,大幅放寬市場準入。三是堅持為外商營造透明穩定可預期的投資環境,保障外商的合法投資權益。四是堅持外商享有國民待遇條件,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外資企業既為中國發展作出貢獻,也是中國對外開放重要的晴雨表。”彭森説,中國的外商投資形勢比較嚴峻,近年來出現個別外商投資企業退出中國的現象,一些跨國公司也有收縮調整在華研發中心的情況。隨着中國企業走出去的步伐加快,國內對外投資猛增,而外資對華的投資踏步不前甚至負增長。
他分析主要原因如下:在跨國投資總體低速情況下,國際競爭日益激烈,美英等發達國家制訂再工業化的戰略,中國周邊的國家實行更低的税賦政策;中國國內對於利用外資看法發生變化,有部門和地方認為中國外資儲備充裕;中國營商環境發生變化,內外資企業所得税開始統一,外企不再享有税收優惠,國內的土地成本、人工成本、物流成本持續攀升;中國製度成本較高,法律制度亟待進一步的健全規範和透明。
彭森介紹,中國政府今年做出多項圍繞進一步擴大開放,加強吸引外資的新舉措,這些政策釋放了比較好的信號,但很多外資企業認為與税收的優惠相比,更重要的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建立公平、透明、規範的營商環境和法律制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