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剖析西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原黨委委員、巡視員索朗羣佩(正廳級)嚴重違紀違法案。文章介紹,2016年初,不法人員尼某某為首的敲詐勒索團伙以掌握索朗羣佩出入娛樂場所的照片、視頻和部分違紀事實為要挾,對其進行敲詐勒索。2016年9月至2019年間,為滿足尼某某團伙胃口,索朗羣佩先後27次安排商人唐某某支付給尼某某人民幣400餘萬元。
索朗羣佩生於1958年10月,西藏浪卡子人,文章介紹,索朗羣佩出生於一個貧苦農民家庭。索朗羣佩長期在山南地區工作,歷任山南地區計委副主任、山南地區糧食儲備局局長等職,2001年任山南地區交通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2007年,索朗羣佩調任西藏自治區交通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據介紹,初到新崗位的索朗羣佩充滿激情和幹勁。然而,不久之後,他的思想慢慢發生了轉變:“想着自己工作將近40年了,工作資歷不淺了,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現在也快退休了,再不享受就來不及了。”這給了一些別有用心之人可乘之機,他們想方設法結識他、恭維他、攀附他。
2013年,工程承包商唐某某經熟人介紹認識了索朗羣佩。起初,唐某某藉着過年、過節看望的名義,給他送煙、送酒、送土特產。索朗羣佩一開始婉言謝絕,但經不住唐某某的軟磨硬泡,最終還是欣然收之,這讓唐某某感到索朗羣佩不是難啃的“硬骨頭”。為進一步和索朗羣佩搞好關係,以求在項目方面受到特殊關照,唐某某投其所好,經常邀請他到高檔餐飲場所、豪華娛樂場所吃飯喝酒唱歌。“一年至少五六十次,其中多是索朗羣佩主動要求的,每次的花費都在一兩萬元。”審查調查人員介紹,“有時唐某某不在場,索朗羣佩甚至還要求他轉賬買單。”除此之外,索朗羣佩還以手機斷線、摔壞等理由向唐某某索要手機7部,總價值8萬多元。“長期跟唐某某到高檔餐廳吃飯,到高檔娛樂場所喝酒、唱歌,使自己忘卻了入黨時的誓言,喪失了一個領導幹部應具備的基本品質,這是我違規違紀的開始,也是我大節不保的發端。”索朗羣佩説。
2015年4月,索朗羣佩到成都出差,看上了一套8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當即訂購。不久後,開發商催其交納100餘萬元房款。索朗羣佩又想到了唐某某,便表示意欲再借些錢交房款。“仗義”的唐某某又答應了。“覺得這是對自己的尊重、是對自己地位的認可,錯誤地認為權力是一種特殊的資源,所產生的效益是無法估量的。”索朗羣佩説,私心雜念充斥在他的頭腦中,他儼然把權力當成了自己的發財工具——用手中的權力給唐某某創造最大的“發財機會”,自己再從中獲得相應回報。經查,2014年至2019年間,為了長期獲得唐某某對其在錢財上的“大力支持”,索朗羣佩利用職務便利,在明知唐某某名下沒有相關公司、也無相應工程資質的情況下,依然通過向其他單位工作人員打招呼等方式,為請託人唐某某承攬那曲、山南、阿里等地相關工程提供幫助,從而謀取不正當利益。“甚至在送廳駐村工作隊到駐點村時,還不忘為唐某某牽線搭橋,可謂‘煞費苦心’。”審查調查人員介紹,索朗羣佩如此不遺餘力地幫忙,換來的是數百萬元“收益”。
2016年初,不法人員尼某某為首的敲詐勒索團伙以掌握索朗羣佩出入娛樂場所的照片、視頻和部分違紀事實為要挾,對其進行敲詐勒索。自身不硬的索朗羣佩唯恐自己的違紀違法事實暴露、政治生命受到影響,便抱着拿錢消災的僥倖心理試圖了結此事。他授意唐某某通過轉賬或現金等方式滿足尼某某團伙要求。2016年9月至2019年間,為滿足尼某某團伙胃口,索朗羣佩先後27次安排唐某某支付給尼某某人民幣400餘萬元。
2019年5月,索朗羣佩被查。經查,索朗羣佩存在以下違紀違法和涉嫌犯罪問題。在違反黨的紀律方面:索朗羣佩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宴請及高檔娛樂活動安排;違反廉潔紀律;違反工作紀律,插手、干預工程項目招投標。索朗羣佩上述有關行為,亦構成職務違法。在涉嫌犯罪方面:索朗羣佩利用職務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承攬工程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索朗羣佩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目無黨紀國法,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給予索朗羣佩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