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深圳新聞網-深圳商報
人行道、盲道被佔。
【深圳商報訊】(記者 黃磊 文/圖)記者昨日獲悉,羅湖湖貝舊改項目建設單位華潤置地公司涉嫌未經審批同意佔用、挖掘道路,被市交通運輸管理局罰款10萬元,並責令限期整改。
華潤置地自實施羅湖湖貝舊改拆遷項目以來,其施工單位強佔多條人行道進行拆除工作,行人與電動車被迫擠到機動車道,造成交通安全隱患。同時,因拆除工作產生噪音遭市民多次投訴。
市交通運輸局有關人員現場調查,發現華潤置地湖貝舊改項目施工單位強佔人行道、盲人道情況屬實,依法對建設單位處以10萬元罰款,並責令該公司限期整改。
深圳商報記者連日來多次接到當地市民投訴,前往實地走訪發現,羅湖湖貝舊改項目相連的樂園路、中興路等道路,部分人行道僅剩不到2米寬,部分工地圍擋佔據人行道的一半,導致行人幾乎“無路可走”,被迫與機動車擠在同一條道路上,人車爭道,險象環生,造成交通隱患。不僅如此,還有污水流到路面上,產生了刺鼻難聞的氣味。
據瞭解, 6月30日,市交通運輸局行政執法支隊羅湖大隊執法人員根據市民舉報,前往羅湖區湖貝路湖貝片區拆遷項目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發現施工單位直接將幾十個水泥墩子設立在人行道上,還佔用了盲道。因為施工幾乎把整條人行道佔住了,過往行人只能走在機動車道上,隨時可能與機動車碰撞。
現場施工負責人向執法人員表示,已申請過佔道許可,並出示了一份許可期限從2020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2日的佔道挖掘許可證。執法人員發現,該許可證批准的佔道事項已完成,當時制發的佔道挖掘許可證已屬失效狀態,如果該公司現在要重新佔用湖貝路,依照法規需要重新申請佔道許可。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執法人員向該公司開具了《違法行為通知書》,處10萬元罰款。執法人員還責令其限期整改,做好交通疏解工作,確保市民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