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15人涉非法集結案再提訊
中新社香港7月30日電 (記者 韓星童)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15人,早前被控於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多次參與、組織及煽惑他人蔘加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案件於30日在區域法院法官席前提訊。
15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卓人、李柱銘、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區諾軒、梁耀忠、單仲偕、吳文遠、蔡耀昌、楊森、陳皓桓、黃浩銘。
有關控罪涉及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4次遊行集會,分別為去年8月18日、8月31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有關案件分別於2020年5月5日及18日首次提訊。
黎智英涉及其中3宗案件,合共5項罪名,包括2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及3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當日,區域法院法官借用香港西九龍法院大樓審理案件。據悉,案件將押後至9月18日再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