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外網援引韓聯社報道,當地時間11日,韓國最高法院對崔順實涉嫌收受賄賂等“親信干政”案作出終審宣判,崔順實獲刑18年,罰款200億韓元(約合1.2億元人民幣)。報道稱,這是韓國最高法院第二次宣判崔順實幹政案,目前該案件審理正式結束。
現年64歲的崔順實,遭到18項罪名的指控,包括收受賄賂、濫用權力、欺詐未遂、強迫、強迫未遂等。
崔順實(韓國《東亞日報》)
具體罪名包括:涉嫌與朴槿惠、青瓦台前首席秘書安鍾範共謀,強迫50多家大企業向崔順實控制的兩家基金會捐款774億韓元;涉嫌與朴槿惠共謀,向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索要鉅額資金,用於贊助女兒的馬術活動等。
另據央視新聞,此前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在2020年2月14日對“親信干政案”核心人物崔順實作出二審重審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20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18億元),追繳涉案金額63億韓元(約合人民幣3700萬元)。
崔順實此前在二審中被判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200億韓元,追繳70億韓元。韓國最高法院去年8月認定部分強迫罪名不成立,並將該案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
而就在今年5月20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當天對韓國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和受賄案進行終審重審,檢方建議法院判處朴槿惠有期徒刑35年。
據悉,檢方建議法院對朴槿惠的受賄部分判處有期徒刑25年,罰金30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74億元),追繳贓款2億韓元;就其濫用職權妨礙他人行使權力等其他部分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追繳贓款33億韓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