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説
“話可以亂説,藥不能亂吃”
7月31日上午,由於草藥攤主吳老闆粗心大意,在蓮都區碧湖鎮務工的山東籍劉女士拿錯了草藥。幸虧派出所民警及時處置,全警通力配合,“跑贏”了時間,最終將危險成功化解。
7月31日上午10時,一位神色慌張的中年男子跑進蓮都區公安分局碧湖派出所值班大廳向值班人員求助。
男子自稱姓吳,是從事草藥生意的攤主。吳老闆説當天一早在碧湖鎮金牛街集市附近擺攤賣草藥,大概6時50分左右,一名可能租住在下南山村附近的山東籍劉姓女子買走7副草藥。上午10時,發現存放在攤位上的一副劑量較大的草藥怎麼也找不到,可能被自己誤裝給了那位山東女子。一想到這貼藥誤服可能導致昏迷、休克的的嚴重後果,吳老闆第一時間跑到派出所向民警進行求助。
此時,距離該女子買完藥已過去了3個多小時,如果女子將那包“錯誤”的草藥煎熬飲用,後果將不堪設想。為此,教導員葉贇、民警周祺鑫分片負責查找,加大尋找的效率和力度。
“山東人”“下南山”“劉姓”三個信息成為了找到該名女子的關鍵。通過查找到的“疑似”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研判,葉贇、周祺鑫最終確定一名在某企業工作的山東籍女子劉某平符合上述信息的對象。
但當民警周祺鑫撥打劉某平的手機號碼時,女子不是不接聽就是接通了掛斷電話,直到周祺鑫連續撥打到第7次時,電話終於通上了。慶幸的是那副錯拿的藥還未動。
10分鐘後,劉姓女子拎着那副草藥匆匆來到了碧湖所辦事大廳,距離接到求助僅40餘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