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非法集結還腳踢警察,香港一社工被判監禁4個月

【環球網綜合報道】參與非法集結還腳踢港警,香港社工丘子樂今天(16日)被判監禁4個月。

參與非法集結還腳踢警察,香港一社工被判監禁4個月

據香港“東網”“星島網”等港媒報道,去年6月9日,約200名暴力示威者聚集在香港立法會大樓外,並拆下圍封示威區的圍欄。警方到場設立封鎖線,多次警告他們切勿衝擊,但他們繼續將鐵馬推向防線。其後警方到場驅散,丘子樂用腳踢向其中一名警員上身,該警員眼角撕裂受傷。

丘子樂此前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罪,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4個月。

法官表示,雖然感化官建議判處丘子樂社會服務令,但考慮過案情後,法官認為判社服令並不合適。

法官稱,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結及涉及襲警的罪行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所以就非法集結罪以9個月為量刑起點,就襲警罪以4個半月為量刑起點。在平衡丘子樂的良好背景及認罪等因素後,兩罪共判他監禁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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