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刀砍斷警盾,女子暴力反抗防疫隔離被判一年兩個月

近日,由鹿城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一起拒不配合疫情管控的妨害公務案在鹿城區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孫某某犯妨害公務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

揮刀砍斷警盾,女子暴力反抗防疫隔離被判一年兩個月

今年2月5日下午2點多,鹿城區豐門街道某出租房租客肖某被認定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患者,根據疫情防控統一部署,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區分局鞋都派出所公安人員,協助豐門街道工作人員對居住在此的多名密切接觸者開展集中隔離工作。

租住在該處的被告人孫某某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多次表明身份、政策宣講後仍拒不配合,不停辱罵工作人員並以持刀反抗相威脅。公安人員在被告人孫某某房間外再三勸解無效,隨後強制打開房門,孫某某在房間內持菜刀向多名手持警盾的公安人員揮砍,並伴隨辱罵、威脅,後在被制服時將菜刀扔向公安人員,其上述暴力反抗行為致使一名公安人員手部受傷、一個警盾完全斷裂。當日下午4點多,被告人孫某某被強制送往隔離點集中隔離。4月13日,鹿城檢察院依法對孫某某涉嫌妨害公務罪提起公訴。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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