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謀取暴利,兩男子挺而走險,在未經環保審批的情況下,企圖躲避法律責任躲在山林裏鍊鋁。近日,泰順警方聯合温州市生態環境局泰順分局歷經1個月的縝密偵查,最終破獲該起非法傾倒危險廢物的污染環境案,核實污染環境危險廢物5.37噸,抓獲2名犯罪嫌疑人。
6月8日,泰順縣公安局司前派出所接到舉報,稱泰順縣碑排社區的馬聯村一房屋前有氣味刺鼻的工業廢渣,疑似固體廢棄物。
接警後,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地點位於林場,離附近村莊僅20多米,現場一民房前有一個大坑,坑內有用塑料布蓋住的大量廢渣,體量龐大、氣味刺鼻。
經現場取證,並經環保部門確認該廢渣為具有毒性和易燃性的危險廢物,重量達到5.37噸,民警聯合環保部門對現場的鋁條予以扣押,對廢渣予以妥善處置。
經大量走訪取證工作,犯罪嫌疑人何某(47歲,泰順人)和劉某(42歲,文成人)被相繼抓獲歸案。
經查,在2020年4月,劉某找到何某,兩人原本是毛竹買賣的生意人,在交談中聊起現在毛竹生意不好做。劉某提出鍊鋁來錢快,工藝簡單,投入也不高,但需要避開人羣,容易被人舉報。何某一聽來錢快頓時來了興趣,提議説他老家在山林裏,遠離城鎮和人羣,還通了道路,運原材料也方便。
兩人經過商議決定幹一番“事業”,二人分工明確,由劉某提供鍊鋁的技術和原材料、銷售等方面,而何某提供場地及其他服務。
何某將劉某帶到了其位於山林中的老家,劉某一看地形,位置十分中意,交通也算便利,便運來材料在何某老屋兩側做了兩個熔鋁的鍋爐。何某也十分上心,叫了挖掘機在房子附近挖了一個深坑,準備用於填埋鍊鋁產生的廢渣,二人鍊鋁“生意”逐步走上軌道。
正當兩人以為可以悶聲發財時,公安機關與環保部門卻找上了門。兩人坦誠自己在暴利驅使下,明知不具備相關環保資質,未獲得行業准入情況下,尋找僻靜的山林鍊鋁,試圖躲避法律責任。
7月9日,犯罪嫌疑人何某和劉某因污染環境罪被泰順縣公安局提請批准逮捕。
近年來,泰順縣秉承“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以守護生態高地,打造康旅泰順為目標,護航經濟綠色健康發展。公安機關與環保部門聯合開展執法,依法查處非法傾倒危險廢物的違法行為,進一步促使企業和個人提高環境保護意識,規範生產經營行為,彰顯了保護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安全、保障綠色經濟發展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