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00萬簽約購買別墅,履約過程中購房人卻發現,別墅的外牆外趴着好幾個“墳頭”,清明節還有人來上墳。購房人認為,這屬於賣房人應當告知的重大瑕疵,對方卻未告知,因而將賣房人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且雙倍返還定金。
8月17日,這起案件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開庭審理。房屋外圍有“墳頭”是否屬於重大瑕疵,賣房人是否應當告知,成為本案的爭議焦點,開庭當日法院未對此案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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