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人類學家是做什麼的,他們如何看待死亡

法醫人類學家是做什麼的,他們如何看待死亡

法醫人類學家是做什麼的,他們如何看待死亡

蘇·布萊克每天都要面對死亡,作為一名法醫人類學家,她將自己的目光投向實驗室中的普通人骸骨、墓地、暴力、謀殺、分屍現場,以及因戰爭、事故或自然災害引發的大規模死亡事件。

在這本書中,她為我們揭示了她親眼見證的死亡的不同面目,通過自己參與的真實案例探索了法醫學科的發展與進步,也講述了法醫人類學這一學科對其工作及生活的影響與感悟。

蘇·布萊克(SueBlack),女爵士,世界範圍內具有影響力的解剖學家、法醫人類學家。曾任鄧迪大學法醫科學研究中心主任。現為蘭卡斯特大學副校長,主要負責公眾參與工作。

1999年,她帶領英國法醫小組在科索沃蒐集戰爭犯罪證據。2004年印度洋海嘯之後,她是率先到達泰國的法醫人類學家之一,為那裏的死難者鑑定身份。蘇·布萊克也經常出現在媒體上,她的日常工作被拍攝成紀錄片,在BBC第二台播出的《歷史疑案》(HistoryColdCase)中也有表現。

2016年英國女王生日之際,她被授予大英帝國司令勳章,以表彰她在法醫人類學方面的傑出貢獻。

導言法醫人類學家到底是做什麼的

生命中的最大損失不是死亡,而是當我們活着時就在我們心中死去的東西。

諾曼·卡森斯,政治記者(1915—1990)

關於人類生存的各個方面,大概死亡及其相關之事是充斥着最多陳詞濫調的。死亡成為邪惡的化身,是疼痛和不幸的先聲,是在陰影中出沒、獵獲的捕食者,是夜間險惡的竊賊。我們給她安上不祥的惡名:冷酷的割麥人、無差別的軋路者、黑天使、蒼白騎士。我們把她畫成藏在黑色連帽斗篷裏的殘破骷髏,舞弄着一把置人於死地的鐮刀,她只需一揮,就將我們的靈魂從身體中帶走。有時她是一個長着羽毛的黑色幽靈,兇惡地在上空盤旋,我們只能蜷縮在角落而毫無還手之力。在許多區分了名詞性別的語言(如拉丁語、法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波蘭語、立陶宛語、挪威語)裏,死亡是陰性名詞,但她卻常被描繪成一個男人。

尖刻地對待死亡很容易,在現代世界,她已經成為一個與我們敵對的“陌生人”。人類取得了無數成就,但要對生與死的複雜關聯做解釋,我們並不比幾百年前進步多少。在有些方面,我們可能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不理解死亡。我們大概已經遺忘死亡是什麼,她的目的是什麼,我們的先人可能把她看作朋友,我們則把她當作不受歡迎的邪惡對手,要躲着她,或者令她臣服——越久越好。

對於死亡,我們的默認態度是要麼醜化她,要麼神化她,有時在這兩端之間搖擺。不管是哪種態度,不到萬不得已我們都不願提及她,免得一提她就會靠得更近。生命是輕盈、美好和幸福的,死亡是黑暗、邪惡和悲傷的。善與惡,獎與懲,天堂與地獄,光明與黑暗——我們具有那種林奈式的分類喜好,將生和死乾脆劃分為對立的兩頭,於是就安心地懷抱着對錯分明的幻象,卻可能不公平地將死亡驅趕到黑暗中去。

結果我們開始畏懼死亡,彷彿她會傳染,要是吸引了她的注意,她就會在我們還沒準備好停止生命之前來到我們面前。我們要麼虛張聲勢地演繹,要麼取笑她來麻木自己,以此來掩蓋自己的恐懼。但是其實我們知道,當自己的名字排在她手裏名單的首位時,我們是笑不出來的,她最終總會叫到我們的名字。所以在很小的時候,我們就懂得對死亡抱着虛偽的態度,一面嘲弄她,一面深深地敬畏她。為了將她的利刃磨鈍,緩解痛苦,我們習得新的語言。我們説“失去”了某人,悄悄談論他們的“逝去”,用莊重尊敬的語調和其他人一同哀悼一位所愛之人的“離去”。

我沒有“失去”父親——我完全知道他在哪兒。他埋在因弗內斯城裏的唐納赫裏奇公墓,在殯儀員比爾·弗雷澤給的一個可愛木匣子裏。父親本人也會喜歡那匣子,不過他可能會覺得它太貴了。我們把他放進地上的一個洞穴裏,放在他父母快要散架的棺材上,那兩具棺材現在盛的不過是他們的骨頭和死時僅剩的幾顆牙齒。父親沒有逝去,沒有離開,我們沒有失去他:他就是不再呼吸了。其實他最好是什麼地方也沒有去,不然他惹了大麻煩,太不為人着想了。他的生命消失了,世界上的任何委婉修辭都沒法把生命帶回來,沒法把他帶回來。

我在一個規矩嚴格、毫無廢話的蘇格蘭長老教會家庭長大,我們把鐵鍬叫作鏟子,經常把同理心和感傷看作弱點,這種教養令我務實、不顧顏面,成為一個實務者,一個現實主義者。論及生死之事,我沒有什麼誤解,討論時也儘量誠實坦率,但這並不是説我就毫不介懷,面對他人的生死時沒有痛苦、哀慟,沒有同情。鄧迪大學的菲奧娜牧師總能啓迪人心,她曾説過一句很有道理的話:“在安全距離外説温柔的話,帶不來一點安慰。”

在21世紀,我們已經如此成熟,為什麼還是選擇躲在熟悉又安全的從眾和拒斥之牆後面,而不能敞開心扉,想想死亡可能並不是我們害怕的那種魔鬼?她不一定駭人、殘酷、粗暴,她可以沉默、安寧、慈和。也許問題在於,我們不信任她,是因為我們不願去了解她,在一生中都不願費事去嘗試理解她。要是我們能理解她,也許就能認識到,我們可以將死亡作為生命歷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而接受。

法醫人類學家是做什麼的,他們如何看待死亡

我們將出生看作生命的起點,將死亡看作生命的自然終結。但要是死亡只是存在的另一個階段的起點呢?這當然是大多數宗教的前設,好教我們不害怕死亡,因為它只是通往前方更美好生活的入口。這種信念世世代代相傳,安慰了許多人,可能正是我們的社會日漸世俗化所留下的空白,促使我們對死亡及其所有標誌的那種古老的、本能的、未經證實的憎惡再次升起。

無論我們懷有什麼信仰,生與死就是同一條線上必定相連的兩個部分。一方不脱離另一方存在,也無法脱離。無論現代醫藥如何幹預,死亡總是最終得勝。既然我們沒有辦法最終迴避它,專心改進和品味我們出生和死亡之間的階段——生活,可能更好。

法醫病理學和法醫人類學的根本差異,就在此處。法醫病理學追溯的是證明死亡原因和方式的證據,死亡是旅途的終點。而法醫人類學則重建旅途本身,也就是生命的全過程。我們的工作是將生時構建的身份和死後身體的遺存結合起來。因此,法醫病理學和法醫人類學在死亡一事上搭檔工作,在破獲罪案上當然也是如此。

在英國,人類學家和病理學家不同,人類學家屬於科學家而非醫生,因而沒有醫學資格證實死亡或死亡原因。現今科學知識持續拓展,病理學家也無法成為所有事情的專家,人類學家就在牽涉死亡的重大罪案調查中發揮重要作用。法醫人類學家協助解讀與受害人身份相關的線索,由此可以幫助病理學家判斷死亡方式和原因。在停屍台上,各個學科貢獻技藝,互相補足。

舉個例子。在一張停屍台邊,我和一位病理學家面對的是深度腐壞的人類遺體,其顱骨碎成40餘塊混在一起。病理學家作為具有醫學資格的從業者應判定死因,她認為,死因很可能是槍傷,但還不確定。她將灰色金屬台子上那一堆白色骨頭碎片檢查了半天,很是沮喪,對我説:“我沒法辨別這些部位,更別提把它們組裝起來了。那是你的活兒。”

法醫人類學家的職責首先就是幫助確認這個人生前是什麼人。他是男性還是女性?是高還是矮?是年老還是年輕?是黑皮膚還是白皮膚?骨骼有沒有外傷或疾病的表徵?有的話就可能聯繫上醫療或牙齒治療記錄。我們分析骨頭、頭髮和指甲的成分,是否能説明這個人住在何處,吃哪種食物?在眼下這個案子裏,我們能不能做一個人類三維拼圖,不僅揭示死因(確實是顱骨槍傷導致死亡),而且顯示死亡方式?收集了這些信息,完成拼圖,我們就可以確定這個年輕人的身份;並且我們確認子彈是從腦後射入,從前額雙眼間射出,從而驗證了目擊證人的證詞。這是場近距離射殺,受害者跪着,槍就抵在他的後腦上。他只有15歲,是因他的宗教信仰而被殺的。

另一個案子也可反映人類學家和病理學家的共事關係。案中一個不幸的年輕人在屋外街道上撞見了一夥正要砸車的少年,被毆打至死。他的身體曾被拳打腳踢,致命傷在頭上,表現為多處顱骨骨折。在這個案子裏,我們知道受害人的身份,病理學家可以確定死因是鈍器創傷導致大量內出血。但她也想在報告中指出死亡是怎麼發生的,尤其是最可能的兇器種類。我們辨識出每一塊顱骨碎片,將它們重組,然後病理學家就發現,由錘子或類似形狀的兇器在頭部的一次擊打,造成了一處集中凹陷骨折和多處放射狀骨折,導致顱內出血,最終致死。

對一些人來説,生命的起點到終點之間有漫長的距離,甚至超過一個世紀;而對這些謀殺事件的受害人來説,生與死之間的間隔就短多了,有時可能只隔着飛速流逝的寶貴數秒。從法醫人類學的視角來看,長生當然好,生命越長,其經歷就會在身體上書寫和存儲更多的痕跡,遺體上的印記就會更加清晰。對我們來説,解鎖此類信息就猶如從書裏閲讀,或者像從U盤裏下載一樣。

法醫人類學家是做什麼的,他們如何看待死亡

在大多數人看來,這趟塵世旅程最糟糕的結果就是生命被截短,但我們如何評判怎樣算是短命?毫無疑問的是,我們在出生之後活得越久,生命遲早要結束的可能性就越高: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90歲時都比20歲時更接近死亡。從邏輯來説,比起眼下此刻,我們以後與死亡的關係只會更近,不會更遠。

那有人死去時,我們為什麼驚訝呢?每年全世界有超過5500萬人死去,一秒死去兩個。死,是我們在生活中能絕對肯定將會發生在每一個人身上的事情。當然,這並不會消解我們在親密的人死去時的悲傷和哀慟,但死亡不可避免,這就需要一個有用、實在的處理辦法。我們不能對自己生命的創造施加影響,生命的結束又是不可避免的,那或許我們應該注重能夠調整的事情,那就是我們對從生到死之距離的期待。也許,就是這種期待,才是我們應該嘗試更有效處理之事,要量度、承認和頌揚這段距離的價值,而非其長度。

過去,要延遲死亡不那麼容易,那時我們似乎更善於調整對生命的預期。例如在維多利亞時代,嬰兒死亡率居高不下,沒有人會因一個孩子活不到一週歲而感到驚訝。那時,一個家庭裏好幾個孩子都取同一個名字並不罕見,這樣即便那孩子沒活下來,名字也活下來了。而在21世紀,嬰兒的死亡罕見多了,但要是有人對99歲時的死亡還感到震驚,就完全不合理了。

對每一個努力擊退死亡的醫學專家而言,社會預期是個戰場。他們能希求做到的,最多就是贏得更多時間,拉大生死之間的距離。他們最終總是要輸掉的,但不應為此阻止他們,也阻止不了他們繼續嘗試。每一天,在全世界的醫院和診所裏,生命都在延續。然而,實際上,有些醫療成就只不過暫緩了死亡的發生。死亡還是要來的,即使不是今天,也可能是明天。

數個世紀以來的社會都會記錄和量度預期壽命。預期壽命是指在統計學意義上我們最可能死去的年齡,或者積極點看的話,它是指我們預計活着的最長時間。壽命表是很有意思也有用的工具,但它也很危險,因為它會造成人們對壽命的預期,但有些人達不到,有些人會超過。我們沒辦法知道自己會是那個平均線上的標準“老李”,還是個例外,我們會落在壽命鐘形曲線的這一邊,還是那一邊。

要是我們發現自己是在曲線的某一邊,就會產生情緒。我們活到超過預期壽命就會自豪,因為這事讓我們覺得自己以某種方式戰勝了困難。要是我們沒有達到預期的年紀,我們撒手人寰之後,親友會覺得所愛之人的生命被奪走,由此感到憤怒、苦痛和挫敗。但壽命曲線的本質恰是如此:標準只是標準,我們大多數人都落在這一標準的周圍。怪罪死亡,控訴她殘忍地竊取生命,是不公平的。死亡總是誠實地表明,我們的生命長度可能落在人類生命範圍內的任何位置。

世界上已證實的最長壽者,是法國女性讓娜·卡蒙(JeanneCalment),她在1997年去世時年紀為122歲又164天。1930年我母親出生時,女性預期壽命是63歲,因此她在77歲去世,就超出標準14年。我的祖母幹得更出色:她1898年出生,那時的預期壽命只有52歲,但她一直活到78歲,超出了26年,這反映了她有生之年醫學的巨大進步——儘管她吸的煙最後沒幫上忙。我在1961年來到這個世界,預測大概有74年的生命,那現在我只有15年可活了。我的天,怎麼會這麼快?不過,基於我目前的年齡和生活方式,我現在能實實在在地預計活到85歲,那我可能至少還有26年時間。頓時鬆一口氣。

這樣,我在生命歷程中有望額外獲得11年。很棒吧?不一定。問題在於,我不能在20歲甚或40歲時得到這11年,要是我能得到這11年,那得在我74歲的時候了。青春總被虛度,唯願在年少力強時獲賜光陰啊。

對預期壽命的計算逐漸準確,我們已知在下兩代,即我的子輩和孫輩,會出現人類歷史上最多的百歲壽星,但我們這個物種能夠生存的最大年限卻沒有增加。劇烈變化的是我們死亡時的平均年齡,所以我們見到越來越多的個體落在那條鐘形曲線極右邊的區域。換言之,我們在改變人類人口結構,由老年人口增長引發的健康和社會問題激增,由此可一窺此種變化的社會影響。

生命延長一般是要慶賀的,但有時我也懷疑,是否不惜一切代價掙扎着活得儘可能久,實際上只是在延遲死亡而已。預期壽命可能會變,但死亡總是會如預期般到來。哪天我們真的征服了死亡,人類和地球才真正陷入了麻煩。

我每天的工作都是與死亡為伍,我慢慢地開始尊重她。我沒有發現什麼理由讓人恐懼她或她的作用。我認為自己已經相當瞭解死亡,因為我們用於交流的語言直接、平白、簡單。她結束她的活兒,我才能開始我的活兒。而且有賴於她,我的事業得以持久、卓有成效、興味盎然。

本書不是傳統的關於死亡的論著,不走列舉高屋建瓴的學術理論和文化奇談的熟門套路,也不調製温暖的雞湯。我只會試圖探究自己瞭解到的死亡的多個面貌,包括她已經展現給我的,

以及大約30年後她最終將要向我顯露的那一面,要是她容許我活那麼久的話。法醫人類學追求的是通過死亡重建生時的故事,本書同樣既關乎死,也關乎生,它們是整個連續整體不可分割的部分。

我只向你要求一件事:暫且放下你對死亡的既有成見,放下不信任、恐懼和厭惡,或許你就會開始像我一樣看待她。你或許還會開始因她的陪伴感到温暖,更瞭解她,不再害怕她。據我的經驗,和她打交道有壓力,也令人着迷,從不枯燥。但她很複雜,有時無法預測,令人訝異。當你直面她時,你並不會失去什麼,或許你會發現,和一個認識的惡魔打交道,總好過與自己完全不瞭解的魔鬼相處。

題圖為網劇《法醫秦明》劇照,來自: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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