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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秉文:若取消公積金,部分單位或迴歸福利分房更不公平

由 合永順 發佈於 綜合

來源: 紅星新聞

紅星新聞5月21日消息,“住房公積金制度是繳費類福利制度中受益率最高的,達到了38%。而失業保險2億人蔘保,卻只有200多萬人領取失業金,參保受益率僅1%。”5月21日,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接受紅星新聞採訪時這樣説。
住房公積金存廢問題是一個熱點話題。有人認為,住房公積金制度不公平,主張廢除住房公積金。不過,鄭秉文認為,住房公積金要從效率和公平兩個角度看,其表現並不差,為職工緩解住房難發揮了作用,其歷史使命並未完結。
鄭秉文擔憂,取消公積金制度或意味着一些機關單位重回福利分房,那將更不公平。
今年全國“兩會”,鄭秉文在其提案中還提出,應儘快修訂《失業保險條例》,改革失業保險制度,放寬失業農民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限制。
三線城市交首付後,公積金貸款基本解決購房問題
鄭秉文認為,評價住房公積金要從效率和公平兩個方面來考察。“首先是受益率比較高。”他解釋,建立公積金制度以來,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3335萬筆,其中雙職工佔三分之一,即約有5500萬人受益,在1.44億實際繳存者中,38%的人成為住房貸款人,這個受益比例是比較高的。
其次,每筆房貸平均高達40萬元。2018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253萬筆,發放金額1.02萬億元,平均每筆40萬元,在三線城市交首付後就基本上解決了職工購房問題。
再次,一年發放的貸款可為職工節省2000億利息。公積金貸款利率低,五年期以上3.25%,比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基準利率低1.65~2個百分點,僅2018年發放的貸款,就節約職工利息2020億元,按平均10年貸款期算,每筆貸款節約利息支出8萬元。
鄭秉文還提到,住房公積金的行政管理成本來自提取的管理費。全國有342個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網點3439個,從業人員4.4萬人,2018年提取管理費117億元,每億元資產的綜合管理成本僅21萬元。“這是全國很少有的自收自支的福利制度,而其他幾乎所有繳費型和非繳費型福利制度都是靠財政養活的,甚至包括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
公積金制度透明性很好,私企繳存職工佔比不斷提高
現實中,住房公積金在不同行業、不同企業的繳存比例有所差異。那麼,住房公積金制度公平嗎?
對此,鄭秉文在其提案中分析,住房公積金的覆蓋面逐漸擴大。截至2018年,公積金實繳人數1.44億人,在具有可比性的社會保險中,除醫療和養老以外,失業保險覆蓋1.96億人,生育保險2.04億,而它們強制性要大於住房公積金。其他一些繳費型制度覆蓋人數就更少,例如,企業年金覆蓋人數不到2400萬。
“私企繳存職工佔比不斷提高。”鄭秉文介紹,在1.44億繳存者中,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佔31%,國企20%,私企31%,外資8%,其餘10%為民非、集體企業和其他類型單位等。“2018年公積金新開户1990萬人,其中私企佔50%,有994萬人,這説明公積金髮展趨勢正進一步好轉。”
鄭秉文還提到,公積金的透明性很好。每年向全社會公佈的“年報”信息齊全,包括繳存人員按單位性質劃分比例情況(公務員、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等)、按類型公積金提取情況(提取原因、人數、比例金額)、各種類型貸款情況(房屋類型、面積、套數等)、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貸款情況、業務收支及增值收益情況、各省住房貸款和增值收益分配情況、資產風險情況等。“在全國的繳費型和非繳費型福利制度裏,這是透明度最高的。”
緩解職工住房難,公積金的歷史使命並未完結
據澎湃新聞報道,今年2月以來,住房公積金“存廢之爭”再掀波瀾,近日國務院明確“改革住房公積金制度”,對簡單的“取消公積金制度”給出否定。
鄭秉文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坦言,公積金存在很多問題,但從上述效率和公平兩個角度看,公積金的表現並不很差,為職工緩解住房難發揮了作用,其歷史使命並未完結。
“中央部委和一、二、三線城市各級政府和事業單位每年公開考試錄用的人員承受着較大購房壓力,同時又承擔着國家機器運轉職能,取消公積金就意味着他們解決住房問題存在迴歸到福利分房的可能性,那將更不公平。”
鄭秉文説,公積金制度目前暴露出的最大問題有兩個:投資收益率太低,跑不贏通脹,繳存職工記賬利率更低;統籌層次太低,貸款率高的地區(天津99.5%)和低的地區(青海78%)之間不能調劑。
“公積金應加快改革步伐,而不是因噎廢食。”鄭秉文在其提案中給出四種解決思路:一是提高統籌層次,加強地區間互融互通,提高收益率;二是整體改製為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公司,成為獨立法人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三是改組為國家住房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的思路);四是與企業年金合併。
鄭秉文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最容易實現的是第一種,體制不改,增加一些機制和功能,優化結構。
建議儘快修訂《失業保險條例》,放寬失業農民工領取的限制
今年兩會,鄭秉文還在其提案中提出,儘快修訂《失業保險條例》。他分析,長期以來,我國失業保險制度存在三個頑疾:“失業受益率”(領取失業金人數佔失業人數比例)太低;“參保受益率”(領取失業金人數佔參保人比例)持續下滑;失業保險基金規模越來越大。
“2004年基金累計餘額僅為400億元,到2018年增加到5800億元,15年裏增加了15倍,這個數字還是在2006年以來不斷增加就業培訓和穩崗補貼等各種名目的支出範圍、2015年以來連續5年降費之後的結果,否則,基金餘額還要更大。”鄭秉文建議,應打破常規,向全國所有失業人員發放失業金,讓失業保險的作用迴歸“本源”。
“甚至不惜讓5800億元失業保險金清零,即使這樣,失業保險也不會傷筋動骨,失業保險月均制度收入100億元,一年就能恢復起來。”
鄭秉文還提到,目前《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領取失業金條件十分嚴苛,如“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這一限定條件,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引發了一些難以迴避的現實問題:很多企業常以減薪、調崗等方式,逼迫勞動者主動辭職,這麼做既規避了規模裁員的制約,又可以規避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勞動者也不願意在其個人檔案中記錄下被辭退的情形,導致大量勞動者享受不到應有的失業保障。
因此,他建議,應儘快修訂《失業保險條例》,改革失業保險制度。“更為急迫的是,應放寬失業農民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