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港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某、卜某某等七名被告人涉嫌詐騙罪一案在海港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庭審現場
檢察機關指控:
以被告人張某某為首的犯罪團伙自2015年至2019年期間,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多次以行規、砍頭息簽訂虛高借款合同等形式,並以貸還貸、簽訂車輛買賣合同、肆意認定違約等手段對多名被害人實施詐騙,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該犯罪團伙為非作惡,大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我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庭審中,公訴人條理清晰、層次分明地出示全案證據,對犯罪事實進行有力的指控。後就是否構成惡勢力犯罪,組織內人員地位以及犯罪構成等問題與被告人及辯護人進行了激烈的法庭辯論,取得了較好的庭審效果。
海港區人民法院將對該案定期宣判。
來源:秦皇島市海港區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