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國醫保信息將互聯互通

中國青年報客户端訊(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桂傑)9月11日,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發佈了《關於加強和改進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自2021年參保年度起,全國參保信息實現互聯互通、動態更新、實時查詢,參保信息質量明顯提升;到2025年,基本醫保參保率穩中有升,管理服務水平明顯提升,羣眾獲得感、滿意度持續增強。


2021年全國醫保信息將互聯互通
《意見》明確,堅持全面覆蓋,補齊短板,落實全民參保計劃和依法參保要求,着眼保基本、全覆蓋,有針對性加強重點人羣特別是困難人羣參保繳費服務,改進參保薄弱環節服務;堅持分類完善,精準施策,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學生、新生兒、繳費中斷人員等參保對象,根據實際情況,不搞“一刀切”,分類制定針對性政策,保障合理待遇;堅持優化服務,保障待遇,持續加強參保政策宣傳,提升參保繳費服務便利化水平,保障參保人依法享有基本醫療保障待遇,增強羣眾獲得感;堅持技術支撐,提高質量,依託全國醫療保障信息平台基礎信息管理子系統參保功能模塊,清理無效、虛假、重複數據,實時識別參保人蔘保繳費狀態,提升參保質量。


《意見》要求,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完善與本地區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衞生健康、市場監管、税務、教育、司法、扶貧、殘聯等部門的數據共享交換機制,加強人員信息比對和共享,核實斷保、停保人員情況,精準鎖定未參保人羣,形成本地區全民參保計劃庫。有序清理重複參保,重複參加職工醫保的,原則上保留就業地參保關係;重複參加居民醫保的,原則上保留常住地參保關係;學生重複參保,原則上保留學籍地參保關係;跨制度重複參保且連續參加職工醫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則上保留職工醫保參保關係。


《意見》明確,參保人已連續2年(含2年)以上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因就業等個人狀態變化在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間切換參保關係的,且中斷繳費時間不超過3個月的,繳費後即可正常享受待遇,確保參保人待遇無縫銜接。中斷繳費時間超過3個月的,各統籌地區可根據自身情況設置不超過6個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等待期滿後暫停原參保關係。


對於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為確保穩定脱貧,在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之間切換參保、轉移接續參保關係時,不設等待期,不受居民醫保規定繳費時間限制,在參保繳費後,即可享受相應待遇,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應及時暫停原參保關係。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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