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7月3日訊(通訊員 常昌華 陳永美 記者 範木曉子)7月3日下午,一男子酒後開房休息時與酒店服務員引起爭執,為了發泄不滿,竟酒後滋事,駕駛汽車堵住酒店大門,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東台交警大隊開發區中隊民警到場後,對其酒後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
男子滋事將車堵住賓館門口
當日中午,31歲的盧某某在東台城區和朋友一起到飯店聚餐,四人先後喝了2瓶白酒。下午2時許,他和朋友一起駕車到東台維也納酒店休息。
在開房時,盧某某因價格問題與吧枱工作人員發生爭執,為了發泄不滿,酒後忘乎所以的盧某某不顧朋友勸阻,將原本停在車位的蘇JN30XX小汽車開出,堵住了酒店大門,影響酒店正常營業。
男子不顧勸阻駕車堵門
轄區派出所和交警中隊民警聞訊後立即到達現場,發現盧某某滿臉通紅,酒氣熏人,當即將盧某某帶離現場並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測得盧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6mg/100ml,構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酒精測試為酒駕
盧某某酒後駕駛機動車並滋事,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危及道路交通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規定,警方依法對盧某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並滋事的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重新考試)的處罰。盧某某對自己酒後駕車滋事的行為感到後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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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青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