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怒平都監府後,被官府通緝,魯達打死鎮關西后被通緝,宋江殺閻婆惜後,也被通緝,史進和少華山三傑在家中喝酒,被人舉報,官府派兵來捉,史進大開殺戒,但是沒有官府發過文書要通緝史進,史進光明正大地去找他師傅王進,還去過了許多地方,確實沒有任何一個地方要捉拿他。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史進本是史家村的里正,也算是半個公家人,當少華山的陳達要到華陰縣借糧路過史家村時,史進站在官府的立場上,活捉了陳達,打算交到官府領賞。少華山的朱武為救陳達,想了一條苦肉計,朱武和楊春自己到史進家,要史進把他倆也綁了一起交給官府,因為他們兄弟三人發誓要生死一處。這一招真的湊效,史進被他們的義氣感動,反而放了陳達,與這三人成了朋友,互相來往,中秋節,相約在史進家喝酒,結果被人舉報,官府派五百人前來捉拿朱武等人。史進果斷決定,一不做,二不休,把自己的家一把火燒光,帶着朱武他們殺出去,史進殺了舉報人李吉,兩位都頭被陳達楊春殺死,他們殺出一條血路,突圍成功,這下不知殺了多少人。
要説影響力,武松殺了19個人,其中包括兩個軍官張都監和張團練,影響力當然是非常大。魯達打死了一個人,是個屠夫,影響力並不算大,宋江只殺了一個人,是個煙花女子,影響力更小,這三個人的案子都立了案,發了海捕文書,張貼各州府協同拿人。可是史進的案子影響力可能更大,直接夥同少華山三個山賊,殺了兩個都頭,其他差役被殺的不計其數。這麼大案子卻沒了後文,有些讓人費解。難道是作者大意了嗎?水滸是名著,應該不至於出現如此失誤。那到底是為什麼呢?
我認為,這次事件,華陰縣根本就沒立案。為什麼呢?原來這少華山三傑早就在華陰縣的通緝名單中,華陰縣懸賞三千貫召人去捉拿少華山朱武陳達楊春。當然沒有人敢領這個錢,只有那個李吉財迷心竅,想發這筆橫財,結果錢沒領到,人命沒了。實際上,華陰縣知道,這種懸賞就是給上面看得,我出了榜,出三千貫捉拿山賊,至於能不能做到,那我也沒辦法。我們不是不作為,是無能為力。可能有的朋友要問,華陰縣真的沒辦法捉拿朱武三人嗎?
大家看華陰縣的兩個都頭面對武功並不高強的陳達楊春時,竟然是一招喪命,其他的差役大多數人四散奔逃,五百人面對史進朱武陳達楊春和幾個小嘍囉,人數比是一百比一,結果損失慘重,沒能捉到一個人。這還是對方不慎進入包圍圈的情況下,如果去山上進攻,那就更沒有任何勝算了。這些公差都是臨時工,誰會為公家事白白送命,官差的戰鬥力不是一般的弱。既然以前的懸賞還在,這次事件,還有必要再發一次懸賞嗎?也沒啥必要,還是併案處理吧。與魯達宋江武松被通緝不同的是,官府認定史進一定會上少華山,不是像魯達武松宋江,下落不明,不知道逃到何處了。必須要發海捕文書,讓各州府縣協同捉拿。因此史進在各地行走,沒有遇到官府發的告示要懸賞捉拿他。
從這個小故事説明一個深刻的道理:個人小打小鬧犯的案子,官府會很重視,力爭破案,力爭把罪犯捉到,但是如果是團伙作案,規模達到一定程度,官府反而不那麼着急了,因為着急也沒用,除非上面特別關注的案件,如生辰綱,當朝太師的生日禮物,也敢劫,非要破案,那就下大力氣追,一直追到梁山泊,全軍覆沒為止。正所謂“竊鈎者誅,竊國者諸侯”。正是這種現象,才導致越來越多的人選擇了佔山為王,落草為寇,像武松、魯智深、林沖,在外逃亡時,提心吊膽,而選擇了落草後,反而過上了好生活。這也是一種官逼民反的表現。
假如是一個正常的國家機器,對個人小案,只要認罪伏法,好好改造,刑期完成給你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但是如果敢公然對抗官府,那麼國家機器就應該想方設法把這夥人打敗,給他們最嚴厲的懲罰。這樣才能給百姓一個引領,最好是遵守法律,當然不小心犯小罪還有出路,但落草絕對不行。這樣形成良性循環,才會國泰民安。當然做到這一點是有難度的,國家有強大的人力、物力,凝聚力、戰鬥力、執行力。凡是落草者越來越多,説明官府的整體實力已經沒落,沒有繼續掌權的能力了,被其他政權推翻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