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下午,温泉派出所接轄區一餐廳報警稱:有人吃霸王餐,温泉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經瞭解:當天中午12時許,一女子到餐廳吃飯,點了四頭南非幹鮑、雪花牛肉、龍蝦湯燴翅、燕窩等四樣菜品,價值1822元。吃飽喝足後,拒不付款買單,餐廳經理與其溝通無果後報警。民警現場進行調解,該女子稱自己是無業遊民,沒錢買單。無奈之下,民警將其帶回派出所。
經查,該女子姓林,21歲,福州長樂人,民警發現林某曾有在山東、福建等地多次吃霸王餐的經歷,6月2日晚林某在火車站附近的“小叫天”餐廳吃飯也未付錢,行為十分惡劣。通過進一步審訊後,林某交代了自己長期以來在全國各地吃過霸王餐,店家因顧及生意原因,報警調解無果後,大多息事寧人,林某自覺得吃霸王餐不會有事。
近日,林某得知某餐廳專門做鮑魚、龍蝦等高檔菜品,在明知身上沒有錢的情況下,進入該餐廳大吃大喝,吃完後以沒錢為由拒不付款。目前,林某因詐騙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
警方提示:“霸王餐”吃不得!這種行為擾亂了商家正常的經營秩序,情節嚴重的話不但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處罰,還會受到他人的嚴厲譴責,實在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