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邢台內丘縣交警大隊查處一名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司機,交警讓其出示駕駛證時,他説,駕駛證放在家了。真的是未攜帶駕駛證這麼簡單嗎?
近日,內丘縣交警大隊城區中隊在金官線長豐村口進行酒駕夜查行動時,一輛灰色車牌號為冀ER1**8的大眾轎車司機武某,經呼吸式酒精檢測,結果為29mg/100ml,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當民警要求武某出示駕駛證件時,武某表示駕駛證沒帶。通過交談,民警發現該司機説話略顯稚嫩,對他的年齡有點懷疑,但是武某處事不驚的態度確實讓民警對自己的判斷有所懷疑。
“你到底有沒有駕駛證?”民警進一步詢問,“有啊,我出來送朋友,出門太急就沒顧上拿。”司機仍然很淡定。“好的,那你記得你的身份證號嗎?”民警繼續追問。“記得,13****2003********”。“2003年出生的?”“是的!”“不到18歲你從哪裏辦的證?”
果然不出所料,武某是未成年人。謊言被擊破,武某承認了自己無證且酒駕的事實。
因武某某尚未成年,民警將其父母叫來,在進行法律宣傳及批評教育後,對他處以無證(1000元)加飲酒駕駛(1000元)合併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燕都融媒體記者 張會武 通訊員 路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