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男童駕三輪車與警車飆車 驚呆網友

由 伯國平 發佈於 綜合

  男童駕三輪車與警車飆車,驚呆網友!5月2日晚,在沙坪壩區大學城富力城附近,沙區110快處隊一輛巡邏車在行駛途中,發現從右後側傳來摩托車的轟鳴聲,瞬間就將警車超過。結果發現開三輪摩托車的竟然是一個小男孩,身高剛剛過把手。

    

男童駕三輪車與警車飆車

  三輪車秒超警車 司機竟然是個孩子

  前晚9點多鐘,沙區110快處隊民警李強、張濤正駕車巡邏。“我們沿着路面巡邏,警車時速大約四五十公里。”李強回憶,當車開到富力城附近時,突然從警車的右後方傳來摩托車的轟鳴聲,聲音越來越大,瞬間就超過了警車。

  兩名民警看了看這輛車,是一輛紅色的三輪車,兩人推測,這輛車時速起碼在60公里以上。

  讓民警更驚訝的是,在超車那一瞬間,他們看到,開車的竟然是一個身高剛剛過三輪車把手的小男孩。

  “當時我們都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考慮到安全問題,急忙驅車去看。”民警駕車追上這輛三輪車,這下看得更清楚了:確實是一個小男孩在駕車,孩子戴着頭盔,雙手握着把手,站在車上掌握着方向,貌似對駕駛很熟悉。小男孩的身後坐着一個大人,雖然看到有警車在身邊並駕齊驅,但他只是看了看民警幾眼,並未讓孩子停車,一副很淡定的樣子。

  父親突發奇想 讓孩子開車練膽

  民警李強指出,三輪車、摩托車上路,駕駛員必須擁有駕駛證,且6歲兒童不符合駕駛機動車的要求,雖有父親在一旁保護,但晚上在馬路上開得這樣快,一旦發生意外,手握方向盤的6歲兒童根本來不及應急反應,這樣的行為十分危險。

  沙區交巡警支隊民警也指出,6歲兒童肯定屬於無證人員,家長將機動三輪車交給兒童去駕駛,即使沒有發生事故,也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屬於將機動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可被扣留機動車駕駛證並處罰金。

  律師提醒

  見三輪車上的成年人絲毫沒有意識到這種行為很危險,民警只好喊話,讓他們靠邊停車。三輪車這下才逐漸剎車,停了下來。

  經詢問,開車的小男孩今年剛滿6歲,而座位上的男子是他的父親李先生。30多歲的李先生就住在富力城,買了這輛三輪車平日幫人送點貨物。當晚父子倆外出後回家,李先生見路上車輛稀少,便突發奇想:“幺兒,想不想開下車。”6歲的兒子原本就對車十分感興趣,便高興地答應了。為了安全,李先生還給兒子戴上了頭盔,自己一直坐在兒子身後對他進行“保護”。

  民警嚴厲批評了這位不靠譜父親的荒唐行為,6歲孩子危險意識不強,但作為父親應當為孩子的安全負責,並且應當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規。

  “我真的沒想那麼多,就想讓兒子開開車,可以練一練膽量。”李先生表示,直到民警喊住了他,他才意識到自己對孩子的教育行為不妥。

  李先生意識到了錯誤,稱以後不再如此荒唐行事。見李先生認識到錯誤,民警表示不再追究其責任。

  孩子駕車出意外家長要擔全責

  重慶昂正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朝敏稱,6歲兒童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嚴禁駕駛機動車,即使父親在旁指導,也是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小孩的駕駛行為給其他車輛、路人或小孩自己造成傷害,那麼家長作為法定監護人,要承擔全部責任;如果造成嚴重後果,家長有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

  楊朝敏提醒廣大家長,任何對子女的教育和愛,一定要在遵循道德和法律的範疇之內,切勿採取這樣的方式教育孩子。

  練膽可多參加户外活動 學會交流

  重慶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副教授胡朝陽接受採訪時表示,這位父親的行為並沒有起到訓練孩子膽量的作用,將孩子置身於黑暗、危險的環境中練膽量,其實是一種誤區。對於孩子,是要求他們在遇到困難時如何克服,當遇到問題時如何擔當,這才是孩子的膽量。而且,類似這樣錯誤的練膽方式,往往對兒童的心理健康適得其反,很容易讓孩子形成不健康的心理,讓孩子心理變得較為極端,比如以後當他在做危險行為或不正確行為時,他會認為這是在練膽量。

  胡朝陽認為,孩子練膽的方式有很多種,對於6歲的孩子,父母可以多帶他參加户外運動,進行遠足、體育運動等等,一方面可以讓孩子親近大自然、鍛鍊身體,在運動中學會克服困難,從而訓練膽量;另一方面,外出可以提高孩子社交能力,讓他從與父母、同齡人、陌生人交流中訓練膽量,學會對責任的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