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自治區國企改革和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健康有序、高效廉潔開展,根據自治區黨委統一部署,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自治區黨委派出兩個巡視組,對4家國有企業黨委,以及3個政府投資項目開展了“點穴式”巡視。2020年3月上旬,自治區黨委巡視組反饋巡視意見後,各黨委(黨組)及時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認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條逐項制定整改措施,積極推動問題整改落實,巡視整改取得階段性成效。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佈。
內蒙古地質礦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針對董事會、監事會作用發揮不夠的問題,分別制定集團董事會、監事會議事規則,明確企業治理主體職責與關係,初步建立權責對等、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治理機制。對監督管理不到位、執紀問責寬鬆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嚴格進行追責問責,開除黨籍1人,黨內嚴重警告2人,黨內警告3人,政務警告1人,誡勉談話15人。
內蒙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針對黨委作用發揮不明顯的問題,完善集團黨委會議事規則,健全“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加強黨委對大額資金管理、礦權合作及轉讓等重大事項的監督。對集團子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的問題,全面梳理子公司監事會人員配備情況,制定子公司監事會工作規則,免去集團班子成員在子公司兼任的職務,減少集團公司層級,共清理相關公司24家。
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針對貫徹新發展理念不夠堅決的問題,加快推進產學研一體化,組建自治區級草原英才團隊,加強集團清潔能源產業發展頂層設計和政策研究,加大煤層氣項目承攬力度,目前已中標自治區財政基金項目4項。對借用下屬單位資金問題突出的問題,按照現代企業管理要求,規範系統內資金拆借行為,大力償還借用資金,目前已歸還2億餘元。
內蒙古有色地質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針對企業缺乏活力和競爭力的問題,調整2個連續虧損嚴重子公司的領導班子,約談3名部室負責人,優化內設機構職責,推動機關幹部年輕化,制定所屬單位領導班子獎懲問責辦法,開展處級幹部述職和職工民主評議,營造獎罰分明、充滿活力的企業運營環境。對防範風險能力不足的問題,成立專項工作小組開展重點整改,修訂融資貸款、對外風險擔保管理辦法,設立法律事務部門,強化法律風險評估。
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針對局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的問題,建立政治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修訂完善“三重一大”議事規則,召開黨員幹部警示教育大會通報7起違紀違法案件,強化以案促改。對項目建設管理不夠規範的問題,及時補充完善相關手續,制定建設項目管理辦法,明確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規劃許可審批手續的辦理等具體要求,從源頭上堵塞漏洞。
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針對個別項目報批不夠及時的問題,組織召開2次專家評審會,研究批覆2個項目的初步設計。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針對有的代建項目建設手續不齊全等問題,舉一反三對全部代建項目自查自糾,修訂了自治區本級政府投資經營性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自治區財政廳針對代建項目建設中執行財務制度不嚴的問題,全面清理整頓自治區本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户,建立自治區本級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系統,對項目建設資金、預算管理等進行全時段、全過程監管。
巡視是政治體檢,整改是政治任務,黨的十九大之後,黨中央釋放出強化巡視整改的強烈信號。各級黨組織要不斷鞏固和拓展巡視整改成果,以整改不落實就是對人民不負責、對黨不忠誠的政治站位和擔當,進一步增強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落實好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好巡視標本兼治戰略作用。(自治區黨委巡視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