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青峯被前經紀人起訴侵權,出庭後:為何來這要問原告

吳青峯被前經紀人起訴侵權,出庭後:為何來這要問原告

7月21日,據台媒,21日吳青峯為被前經紀人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出庭應訊。出庭後,簡短向媒體説明,表示謝謝大家關心,自己不明白為何要來這裏(法院),請去問原告。

吳青峯21日為被前經紀人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出庭應訊,北檢起訴出,他在1998年8月就簽了3份合約,其中“詞曲版權授權合約”明訂,到2014年12月31日為止,他的音樂著作都專屬林暐哲所有,授權區域為全世界,若想終止契約,必須在屆滿前3個月以書面表示反對,反則合約自動延長1年。

2018年底雖然吳青峯和林暐哲發佈共同聲明,表明兩人分家,青峯卻沒注意到要依規定解約,導致他在2019年發行的《太空人》專輯內的12首歌,被林暐哲提出侵害“著作權”的起訴。

針對此事,吳青峯21日出庭應訊,會後他表示:“首先謝謝大家關心,也不好意思佔用大家的時間,我覺得該説的話,我在法庭上都説了,然後也很謝謝法官很耐心的聽我説,我相信法院會有最正確的判斷,其實我也不明白,為什麼我需要站在這裏,所以不如,你們去問原告好了。”

據悉,今年4月16日,吳青峯著作權糾紛案宣佈判決結果,主理糾紛案件民事訴訟部分的智慧財產法院判決駁回林暐哲所有訴訟,吳青峯勝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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