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2號)等文件精神,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並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對2019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下同)進行調整提高。具體如下:
01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7元。
02
退休人員15年及以內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03
以退休人員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為基數增加1%。增加金額計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04
退休人員中,193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0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5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05
本次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在省級參保的原行業統籌企業以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06
本次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07
本通知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舉例説明
例一:
張大媽:1966年4月出生,2016年4月退休,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是27年8個月,2019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是2556.7元。按照本次待遇調整辦法,張大媽月養老金調整增加152元,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為2708.7元。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1、定額調整:57元/月;
2、掛鈎調整:
①與繳費年限掛鈎調整:
15×2+(28-15)×3=69元/月(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②與養老金水平掛鈎調整:
2556.7×1%=26元/月(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掛鈎調整增加69+26=95元/月;
張大媽月養老金調整增加57+95=152元。
例二:
王大爺:1937年5月出生,1997年5月退休,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是41年整,2019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是4127.45元。按照本次待遇調整辦法,王大爺月養老金調整增加237元,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為4364.45元。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1、定額調整:57元/月;
2、掛鈎調整:
①與繳費年限掛鈎調整:
15×2+(41-15)×3=108元/月(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②與養老金水平掛鈎調整:
4127.45×1%=42元/月(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掛鈎調整增加108+42=150元/月;
3、高齡傾斜:30元/月;
王大爺月養老金調整增加
57+150+30=2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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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漢中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