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儀式感”中傳達的積極意義

近日,民政部、全國婦聯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新時代婚姻家庭輔導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到的探索開展婚前輔導、將頒證儀式引入結婚登記流程並實現頒證常態化等舉措,引發輿論廣泛熱議。

縱觀網上的留言評論,網友們的關注主要聚焦在“將頒證儀式引入結婚登記流程並實現頒證常態化”這一點上,相關話題甚至一度登上熱搜,大家的意見也不盡相同。有人認為這是多此一舉,沒必要在領證這一簡單環節上過多折騰,有人認為婚姻是人生大事,儀式感更能讓雙方銘記、倍加珍惜。

其實,本次意見的出台,是針對新時代婚姻家庭輔導教育工作的整體探索,是對婚姻家庭和諧穩定的進一步維護。在此語境下,加強“領證儀式感”意在通過儀式的莊重感,讓當事人感悟銘記婚姻家庭藴含的責任擔當。至於建議建立地方領導或是社會名人頒證制度、鼓勵當事人邀請親朋好友共同見證等,其實是將過去婚禮“邀人證婚、昭告親朋”的功能前置化和簡便化,為現代婚姻移風易俗、遏制婚禮鋪張浪費起到了積極作用。

而作為其中一個環節,“領證儀式感”理應被放在意見整體意義中加以通盤考量。比如,意見在婚前指導層面,提出開發婚前輔導課程,編寫教材和宣傳資料,在婚姻登記大廳通過宣傳欄、視頻、免費贈閲等方式進行宣傳,這正是針對婚戀教育工作中的一些薄弱領域進行有益補充,有助於從源頭上減少婚姻家庭糾紛的產生,具有重要的社會實踐價值。

此外,針對同樣引發關注的離婚冷靜期,意見提出縣級以上婚姻登記機關要設置婚姻家庭輔導室(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室)和社會工作專業崗位,探索離婚冷靜期內對當事人開展婚姻危機干預的有效方法和措施,這些舉措讓離婚冷靜期不再只是當事人看似“孤掌難鳴”的無效冷靜,而是通過針對性的社會支持和專業介入,讓各方權益和訴求得到更為合理的保障。

如果説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是道德養成的起點,那麼提升婚姻“安穩指數”和幸福質量的實踐探索,同樣是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有機組成,是傳承中華傳統美德、提升道德認知與推動道德實踐相結合的積極嘗試,也是傾聽民聲、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有效延展。期待在意見的指導下,各地進一步細化相關服務措施,把可操作性考慮得更周全一些,切實建立和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李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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