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話不是説,如果你同時愛上兩個人,那麼你選擇後一個,因為如果愛前一個,你不會輕易的愛上後一個。
他不愛你。你有多愛他沒用。如果你和他沒有明確的關係,你可以放手,不要讓他難堪,所以你不想放棄接下來的兩個階段。如果你以前有過明確的關係,那麼這個人不是你愛的人,也不值得你愛。此時此刻,你覺得你最喜歡的人不一定是你最喜歡的生活。當你遇見他時,他不愛你,想出去。也許你不認為糾纏意味着你的愛是充滿活力的。但事實似乎沒有你想象的那麼浪漫。你更像個小丑。
屬於你的人走一圈還會回來,不必後悔,命運裏他不是你的人,那隻能放手。放手是一種解脱,這意味着他不值得你深愛。當我們年輕的時候,我們都失去了我們心愛的東西,失去的感覺一定很傷心,但是就像被別人帶走的東西一樣,撕碎心的感覺是不情願的。但有些人真的是命中註定,走開了,有些人失去了,小心翼翼地害怕再次失去,背叛愛情是不可以的。
愛是神聖的,是雙方相愛,彼此都為對方着迷,是在中間不能與任何其他人混在一起,如果這種感覺變得片面,就不能稱之為愛。如果她愛上了別人,那麼強迫他們在一起會讓他們更痛苦,甚至是敵人。與其快樂地彼此放手,不如給予對方重拾愛的權利,讓每個人都有一個美好的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