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政協委員、明宇集團董事長張建明向全國兩會提交了一份《關於加強網絡暴力防控和懲治,營造健康網絡生態》的提案。他認為,網絡施暴者較少受到法律懲戒,且違法成本低下,某種程度上助長了網絡暴力橫行。制定“反網絡暴力法”的公共議題再次被熱議。
網絡暴力已呈愈演愈烈之勢。當中既有網民非理性情緒的野蠻生長,也有不法分子以謀利為目的,惡意僱水軍寫黑稿帶節奏。近一段時間以來接連發生了一些事件,從張文宏的粥到papi醬的娃,令人感到無所適從。一些日常的人和事,卻有可能莫名其妙地激怒一票圍觀網民,毫無規律可循;網絡空間的坑也一次次超乎常理,誰都無法預知踩雷的邊界在哪,動輒得咎。
到底哪些不當互聯網行為屬於網絡暴力,直到現在相關法律法規也沒有明確界定,規制範圍比較狹窄。這一方面讓施暴者有恃無恐,另一方面也助長了集體無意識。一些網民可能根本不懂,自己的過激行為對他人造成了嚴重傷害,甚至構成違法犯罪。而隨着網絡化生存在人們生活中佔比越來越重,網絡文明對社會文明的影響也越來越大,法治建設跟上互聯網發展進程也顯得越來越緊迫。
具體來説,可專門制定一部“反網絡暴力法”,或依託於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可操作性的司法解釋,在法律層面上明確規定網絡暴力的內涵、外延及實施該類行為的侵權方式和責任形式。通過立法手段實現對網絡暴力言論的分級管理,嚴格事後追懲制度,實現依法治理的目標。
要注意完善對網絡“大V”的規制。作為網絡空間的公眾人物,網絡“大V”在信息選擇及發表觀點時更要受到法律約束和道德規範。然而,一些公眾人物,比如娛樂圈明星、網紅、商界名流等等,不僅沒有擔起這份社會責任,反而常常牽涉到僱水軍帶節奏的事件中,造成惡劣影響。必須通過立法來敦促網絡“大V”引導大眾進入理性、積極的輿論場。
同時,公眾也要增強維權意識。在受到網絡暴力行為侵害時,因缺乏維權意識或因維權成本過高而忍氣吞聲,也就變相放任了有組織有規模的網絡暴力行為。應設立專門的部門或機構,或通過律師協會,針對遭受網絡暴力的社會弱勢羣體提供法律援助。公眾也要主動作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網絡重度依賴的時代,網絡空間不僅不是法外之地,反而更應高度法治化,以成為社會文明的示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