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養老金上漲!最新調整辦法來了!

由 不新伏 發佈於 綜合

  7月8號上午,

  記者從市社會養老保險管理局瞭解到,

  從2020年1月1日起,

  為2019年12月31日前

  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

  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

  提高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5%。

  (圖片來自網絡)

  今年將對1月份以來

  調待增加的養老金予以一次性補發

  惠及全省580多萬企業

  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

  調整辦法

  今年的養老金調整,繼續實行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統一的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鈎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

  ●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

  ●掛鈎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

  ●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羣體予以照顧。

  定額調整

  按退休(退職)時間劃分三檔:

  ❶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❷ 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❸ 200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掛鈎調整

  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鈎:

  ❶ 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❷ 同時,每人每月以本人2019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6%。

  傾斜調整

  定額調整、掛鈎調整後,對部分人員再按以下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❶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❷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❸ 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❹ 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❺ 2019年12月31日年滿70週歲不滿80週歲的(即1940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9年12月31日年滿80週歲的(即1939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❻ 國家規定範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調整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❼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

  以上調整辦法,具體到每位退休人員,由於參加工作時間早晚、退休時間早晚、在職時繳費年限長短、繳費水平高低、現在年齡大小的不同,每個人增加的金額有所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