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之死”事件引發的抗議活動仍在持續,而處於輿論中心的警察德雷克·肖萬也將於當地時間6月8日出庭受審,他的處理結果將直接關係到事態是否升級。
風暴似乎馬上就要過去,只是,事情真的如想象中順利嗎?
“整個案件可能會持續至少兩年,最短也要一年以上,陪審團審判最短也要半個月,最長可能會超過一個月。明州審理這樣的案子,可能會花掉幾百萬美元的財力和大量人力。而且,一旦進入陪審團審判階段,控辯雙方都沒有必勝的把握,因為,肖萬的命運,最終完全掌握在陪審團的手裏。”明州刑事辯護律師(晨報通訊員周東發)表示,一切只是一個開始。
6月6日,人們在美國華盛頓國會附近遊行。美國首都迎來了十幾天來參與人數最多的遊行活動。圖/新華社
目前,4名涉“弗洛伊德之死”案警察全部被起訴。涉嫌用膝蓋壓迫弗洛伊德頸部致其死亡的前警察德雷克·肖萬面臨二級謀殺罪指控,定於8日出庭受審。
然而,當地時間4日,與非洲裔男子弗洛伊德遭美國警察暴力執法致死事件相關的3名涉案前警察亞歷山大·金、托馬斯·萊恩和陶·邵在地方法院首次出庭受審,三人並未認罪。
作為主要當事人,肖萬第一次出庭預計將有哪些流程?會不會有當庭辯論?如果當庭辯論,可能會聚焦什麼內容?審判難點會在哪裏?
保釋庭定下50萬美元保釋金
讓我們回到肖萬被逮捕(5月29日)的36小時之內,在這段時間裏,曾經有場保釋庭(6月1日)。當時控辯雙方都在場。
保釋庭的主要爭辯點是肖萬如果釋放待審,會不會對社會大眾構成進一步的威脅,還有,肖萬會不會逃匿。最後,法官定了50萬美元的保釋金。按照既往規定,這份50萬美元的保釋金,應該是有條件的,即不能離開明州,並且會給肖萬戴上腳腕跟蹤器。
保釋金有兩種交法。第一種,如果肖萬自己能交得起,可以直接向監獄繳納,以銀行的現金支票方式交付。但絕大多數的人交不起這樣高額的保釋金,儘管肖萬是老警察,年收入在14萬美元左右,但作為美國人,他大概率沒有儲蓄的習慣,況且他的太太已經申請跟他離婚,經濟上沒有能力。
第二種,僱傭保金公司,由保金公司向法庭擔保肖萬不會逃庭。肖萬隻要向保金公司付10%的手續費。也就是説,肖萬付給保金公司5萬美元,他就可以被釋放,在整個案件進行當中,都可以不坐牢。如果將來肖萬真的逃庭,這筆50萬美元的保金,監獄會要求保金公司繳納。保金公司可以派自己的人在全國甚至全世界追查肖萬,追查到以後才有可能要回保金。這麼高額的保金,保金公司一般會要求擔保人用房產抵押。自己沒有房產的,可以請朋友以房產抵押。
第一次庭審應該不會認罪
關於肖萬的第一次出庭,按照明州刑事程序第5條規定,法官必須做三件事:1.當庭告知對肖萬的起訴;2.告知肖萬的權利;3.給肖萬認罪的機會。
關於第一件事,法官會當庭宣讀對肖萬的起訴項目,會問肖萬是不是理解。關於第二件事,一般來説,肖萬在開庭前應該看過權利錄像。錄像會告訴肖萬,他擁有哪些權利,主要是他的憲法權,包括有權請律師,如果請不起律師,可以要求國家公派免費律師,有保持沉默權等。第三件,法官會問肖萬要不要認罪。如果肖萬認罪,刑事訴訟程序第5條的第一次庭審,就會變為第8條聽證庭,控辯雙方可以商討認罪的細節。
據我的經驗推斷,肖萬的第一次庭審應該不會認罪。如果他不認罪,法庭會安排第二次出庭。這樣的情況下,第一次庭審就會結束,時間在15分鐘左右,很短。這樣的情況下,第一次庭審不會討論任何其它問題。唯一可能討論的問題是,肖萬可能會請求法庭重新審核保金問題,希望法庭能降低保金的數額。但法庭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會同意降低保金,即在保金設定後,肖萬的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比如,生病,或者肖萬發現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並且這些證據在以後的庭審活動中可以被法官採納。所以,保金能降低的情況不多見。
第一次庭審需要控辯雙方親自出庭。但現在由於新冠疫情特殊情況,出庭都是通過視頻方式。由於這些庭都是公開的,所以公眾有權利旁聽。同樣,由於疫情的特殊情況,公眾可以通過Email向法庭申請旁聽的機會。法庭一般都會允許。
第二次庭審叫刑事訴訟第8條聽證庭。在這次庭審中,肖萬同樣有認罪的機會。如果認罪,控辯雙方可以商討認哪項罪,商定懲罰。但本案中的肖萬大概率不會認罪。所以第二庭也將很短,不會超過20分鐘。
陪審團審判將決定警察命運
第二次庭審之後的庭審,叫證據排除庭。對肖萬來説,這才是第一次實質的庭審。
就目前得知的信息來看,肖萬希望在這一次庭審中迫使檢察官撤訴,或者不允許檢察官在將來的訴訟程序中使用對他不利的證據。可以預見,肖萬會要求法官不允許檢察官提供任何被害人家屬僱傭的專家證人和報告,甚至可能會要求法官不允許採納旁觀者拍攝的錄像。如果肖萬能説服法官排除主要證據,那麼,檢察官在接下來的訴訟程序中將沒有重要的證據證明肖萬犯罪,這個案子繼續打下去,也就不會有任何意義。但按照目前所知道的情況,肖萬成功的希望很小。
接下來就會是審前庭,即正式開庭審判的前一庭。這一庭的時間可長可短,主要目的是控辯雙方跟法官討論,在將來的庭審中,什麼證據可以提供,什麼證據不能提供。專家在作證的時候能講什麼,不能講什麼。比如,此案中,法官可能會出具申請令,不允許肖萬提供任何弗洛伊德以前的犯罪史,或者即使可以提供,也不能提供具體的犯罪細節,而只能提到犯罪的定罪結果。肖萬也可以要求法官,禁止檢方提供肖萬以前不光彩的歷史,比如,肖萬可能違反了佛羅里達的選舉法,非法在明尼蘇達工作期間,卻作為佛羅里達的選民參加投票選舉。
這些程序走完,才能最後進行陪審團審判。參照明州以前的案例來看,本案可能會像2019年的明尼蘇達州訴諾爾一案,肖萬可能會被定罪為三級謀殺和二級殺人,而不會被判為二級謀殺。這個案子跟2019年的案子非常相像,不同的是,諾爾案是警察在不到兩米的距離,連開了幾槍,把被害人打死。此案,警察用膝蓋長時間壓住被害人的脖子致其死亡。案情很相似,所以,結果可能也差不多。
整個案件,從現在起一直打到陪審團審判,可能會持續至少兩年,最短也要一年以上。陪審團審判最短也要半個月,最長可能會超過一個月。明州審理這樣的案子,可能會花掉幾百萬的財力和大量人力。而且,一旦進入陪審團審判階段,控辯雙方都沒有必勝的把握,因為,肖萬的命運,最終完全掌握在陪審團的手裏。
瀟湘晨報特約通訊員周東發明尼蘇達州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