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公共機構臨時員工合同不得超三年】根據西班牙《國家報》當地時間6月28日的報道,西班牙最高法院已經於當日規定,該國公共機構臨時員工的工作合同不得長於3年,一旦一名臨時員工在公共機構的任職時長超過3年,他的工作合同必須轉化為無限期非固定崗位合同。西班牙勞工法原本規定允許公共機構在等待公職人員選拔的過程中持續為臨時工人續簽臨時工作合同。在歐盟法院認定這一制度違反歐盟規定後,西班牙最高法院宣佈了對該制度的修改,在公共機構任職的臨時工合同任何時候都不得高於3年的期限,一旦臨時工合同超過這一期限,將被視為“無限期”合同,該規定與歐洲法院的規定相符合。(央視,嘉瑪)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